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校今年的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特制定本章程。和规章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级别: 大专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永吉经济开发区吉华东路1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供用电技术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会计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铁路运输运营管理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铁路信号自动控制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铁道通信与信息技术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铁道工程技术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铁道、机车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铁路机车车辆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铁路供电技术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路桥工程技术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高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焊接技术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4700元;
焊接技术及其自动化(李万军大国工匠班)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工程机械应用技术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高铁客运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铁路物流管理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铁路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修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与信号技术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铁路桥梁与隧道工程技术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动车组维修技术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铁路机械化养护技术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铁路机车车辆制造与维修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铁路运输专业(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办学)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铁路运输运营管理专业(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办学)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铁路运输专业(与俄罗斯乌拉尔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铁路运输专业(与俄罗斯交通大学合作办学)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铁路运输技术专业(与俄罗斯交通大学合作办学)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铁路运输专业铁路信号自动控制专业(与俄罗斯交通大学合作办学)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高铁综合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人民币元【学费标准待定,按照吉林省物价厅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智能交通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人民币元[学费标准待定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校,按照吉林省物价厅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人民币元【学费标准待定,按照吉林省物价厅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空乘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人民币元[学费标准待定,按照吉林省物价厅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第三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后,由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手续
第七条 国家对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的要求,我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所在地国家助学贷款和学生原籍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军役大学生教育补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学生贷款报销、新生入学补贴项目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 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部门申请信用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以通过学校开辟的“绿色通道”报名。 入学后,学校经核实后将采取不同措施提供资助。
第八条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我校全额提取营业收入的4%,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 设立了以下具体资助项目: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奖励和资助项目。
1、校内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600元/人,学期; 二等奖学金1200元/人,学期; 三等奖学金800元/人,学期。
2、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200余个。
第五章 入学须知
第九条 专业培训外语要求
各专业统一考试外语不限。 入学后,除中外合作专业外,学校仅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条 批准的男女生比例要求
铁路交通运营管理、铁路物流管理、铁路信号自动控制、铁路通信与信息技术、铁路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高铁综合维护技术、铁路工程技术、高速铁路工程技术、铁路桥梁与技术隧道工程技术、铁路机车车辆、铁路机车车辆制造与维修、铁路车辆、动车组检修技术、铁路供电技术、铁路机械化检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与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电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铁路运输(中外合作办学)(铁路机车)、铁路运输(中外合作办学)(铁路运输运营管理) )、铁路运输(中外合作办学)(铁路机车车辆)、铁路运输(中外合作办学)(动车组检修技术)、铁路运输(中外合作办学)(铁路供电技术) 、铁路运输(中外合作办学)(铁路信号自动控制)、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李万军大国工匠班),以上28个专业适合男生报考,男女不限对于其他专业。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贯彻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联制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入场规则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简称高考)
1、我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转学比例由学院按照各省份有关规定确定。
3、按顺序提交的省份,优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 当学校第一志愿学生人数不足时,将按照未填专业计划录取其他考生。 申请平行志愿项目的省份,先申请的考生优先录取,后申请的考生按照未填专业计划录取。
4、招生专业时,实行平行专业招生的省份按本省规定执行。 否则,实行专业志愿者等级差法(内蒙古自治区除外)。 第一、第二专业志愿者之间的等级差为3分。 第二、第三专业的等级差为3分,其他专业的等级差为0分。 内蒙古自治区确定考试招生专业时,实行专业明确录取的原则。
5、专业招生时按申请成绩排序。 对于提交成绩相同的考生,所在省市将各科成绩以小数形式列于总分后的,按本省排名顺序进行比较。 否则,按照我院规定的方法,即对提交成绩相同的考生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校,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 文科科目的顺序是语文、外语、综合文科、数学。 学科成绩较高者优先; 理科科目的顺序是数学、外语、综合科学、语文。 ,学科成绩高者优先。
6、同批次院校考生自愿报考我校但未按专业志愿录取且需调整的专业,由高分调整为低分至未完全录取的专业,满足专业培训要求。
7、同批次院校考生,无法按专业录取且不符合调整要求的,予以退学。
8. 照顾好奖励积分。 享受政策加分或减分的考生,按照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分配。
9、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十、我院中外合作专业,仅录取申请该专业的考生。 没有专业志愿者的考生将不会被录取。 外省招生按照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11.投诉处理。 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应与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联系。 纪检监察审计室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并反馈。 联系电话是-。
2.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简称对口招生)
1、投稿比例。 按照志愿报送批次顺序,学校审核的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 根据平行自愿备案批次,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对投资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投资比例要求。
2、相应专业录取按照“专业等级差”的原则。 第一专业和第二专业之间的成绩差为3分,第二专业和第三专业之间的成绩差为3分,其他专业之间的成绩差为0分。 主要招生时按申请成绩排序。 对于提交成绩相同的考生,所在省市将各科成绩以小数形式列于总分后的,按本省排名顺序进行比较。 否则,按照我院规定的方法,即对提交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单科成绩、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次为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以及综合成绩。 科目成绩较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