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1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7]80号)要求,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我市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必须完成的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要求进行检查。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验证对象
本市民办幼儿园、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和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 市、区级教学科研机构、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少年宫和教师培训学校及其他具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机构在职人员(上述人员统称为“中小学教师”)。
2. 验证内容
教师继续教育分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 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累计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共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18学分。个人选修科目的学分。
(一)公共必修科目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必修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公示题目我省必修科目确定为《科技创新形势与发展趋势》和《人工智能发展与产业应用》,选择两个科目中任意一门并完成30学时,视为完成当年必修科目的学习任务,重复选修同一必修科目广州继续教育技术人员,仅算一门必修科目。
(二)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
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下列学习记录可以登记为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的学分:
1、接受远程培训、参加在线培训、校本培训等;
2.参加市、区、学校各级教育机构组织的教学、科研活动;
3、参加国家、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研讨会或进修班;
4、接受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
5、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企业开展与中小学教学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6、担任培训课程培训师、在线培训工作坊或工作室主持人、在线培训助理、工作室成员等;
7、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专业活动;
8.承担科研、教改项目、论文、参与培训课程资源建设、专着等成果的创作;
9、其他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的继续教育。
3、验证平台
2021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申报登记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网”)进行。 2021年学时申请登记完成后,将相关数据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 为及时完成学时数据对接,方便教师打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要求所有教师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中注册账号教育系统”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
4. 核查安排
(一)验证时间
继续教育学时核定按自然年(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
(二)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1. 公共科目学分
中小学教师参加“急教网”、“科技创新现状与发展趋势”、“人工智能发展与产业应用”等公共必修科目,课时将自动记录在“急教网”上。 “解毒网”无需申报上课时间。
2.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的学时
(一)中小学教师参加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解教网”组织的专业科目远程培训,将自动计入“解教网”学时,无需在“解教网”进行培训。需要申报上课时间。 请各市级教师发展中心于12月31日前完成全员培训和市级专项培训学时登记。
(二)参加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面授培训的中小学教师,须于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注册; 市、区级教研培训和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学时,分别由各级教研部门和学校分配。 2021年12月31日前,在“急教网”如实、及时登记教师培训时数。
(三)中小学教师每年需在“继续教育网”提交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学习证明(原件扫描上传),用于其学习的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通过其他渠道参与。 材料经所在单位批准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自动纳入“后续教育网”。
(三)核查安排
中小学教师申请登记个人学分时,应当申请“全年随时申报、随时审核”。 需要申报2021年个人继续教育学时的教师,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继续教育网”完成申报。
2022年1月9日前,学校完成教师申请的继续教育学时初审。
2022年1月13日前,各区教育局继续教育部门在“继续教育网”上完成本地区教师学时审核。 局属学校由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审核。 审核通过后,有效学习时间。
2021年继续教育学时(即公共课不少于30学分,专业课不少于42学分广州继续教育技术人员,个人选修课不少于18学分)审核通过后,可继续学习专业课程。按“继续教育网”最高限额结转数量(专业科目大于42学分的部分)自动转入下一年,公共必修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的学分不计算在内。发扬光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穗教规字[2020]2号)要求,民办学校教师义务教育阶段申请教学津贴的条件之一是:通过上一年度继续教育年度核查。 各区教育局、学校要加强公办、民办教师的政策宣传、组织协调和学分核定,确保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核定工作顺利进行。
(2)确保平台信息准确、一致
1、教师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注册账号,及时更正“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和“继续教育网”的个人基本信息”,并保证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准确。 若教师个人信息不正确,“解读网”2021年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学时数据无法导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并进行年度核查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不能如期进行。 报名及其他工作的后果由老师个人承担;
2、各区教育局、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分别在“继续教育网”上核实区、市直属学校中小学教师注册单位,归档注销学校或辞职教师,动员尚未在平台注册的教师学校加快申请注册,建立学校和教师继续教育档案。 我市中小学需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注册单位账号,督促本校专任教师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注册账号技术人员”。
(三)高度重视并做好学时审核工作
一、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核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 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在进行中小学教师培训成绩申请核查时,必须严谨、细致、准确,确保核查工作真实、公平、公正、按时完成。时间;
2、各区教育局继续教育部门和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应按时审核年度学分数据; 市、区培训机构(基地)和中小学校必须按时记录招生时间; 学校校长是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第一要务,负责人必须负责学校中小学教师年度学分的审核; 个别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分申请和重新注册。 逾期未报名的,责任自负; 广州远程培训师资发展中心要做好学时核查的数据整理和技术支撑工作,确保管理平台和数据的稳定、畅通。 发现处理不认真、弄虚作假的,必须及时报告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3.教师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学时扫描或拍照上传的材料必须是原件。 扫描件或拍照件无效,不经审核部门审核,视为无效。 上传不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计算学分。 已在“继续教育网”注册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重新申报。 一经核实,该时段的报名将被取消。 如果您获得境外培训机构颁发的非中文证书,还必须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中文翻译材料。 培训证明中未明确培训时间的,须同时上传经学校盖章的相关学分证明。
(四)政策咨询
市级单位教师,由单位继续教育管理员负责解答疑问。 区属学校教师由区教育局或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答(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2021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核定各区问答联系人.docx
广州市教育局
2021 年 11 月 19 日
(广州市教育局业务咨询联系人:李老师、关老师,联系电话:;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平台技术咨询:;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广州市远程培训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
披露方式:主动披露
抄送:广州市教育评价与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