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参加2023年上半年金华市教师资格认证的申请人,请仔细阅读本公告。
特别提醒: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部分市级行政审批管理事项下放义乌市的通知》(金政办发[2019]69号)精神,义乌市教育局负责“材料审核、体检、专家评审、证书打印及颁发等认证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深化“最多一办”改革要求,按照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并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证工作实际,将金华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予以公告如下:
1、认证机构
金华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员资格”。 义乌市教育局负责义乌市辖区内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员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员资格》的材料审查、体检、专家评审、证书印发等认证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地区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中教师资格》。 具体安排以各县(市、区)教育局公告为准。 其中,浙江金华经济开发区申报单位由婺城区教育局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由当地管理。 申请人根据教师资格类型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权限,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须持有浙江省当地有效居住证)。
2. 可接受的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我市教师资格认定:
1、户籍或者居住地(须持有有效的浙江省本地居住证)在金华市的社会人员;
2.在我市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居住在浙江省、港澳台地区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居民、持有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持有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并在浙江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驻金华市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4、在金华市普通高校就读(学校有确认点,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2023届非金华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应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申请认定。
三、申请条件
(一)学历和技术资格要求
1.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程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或者中级工技术等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考试要求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属于免试认证范围的教育研究生和师范生,必须通过所在学校组织的师范教师专业能力考试,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证书》,是在有效期内的。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政务局[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必须在一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可以延长2年出示入伍通知书、退休证明等有关材料。 详情请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B级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申请汉语学科教师资格认证的,普通话水平要求必须为二级A级及以上)。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体检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认证机构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办理《浙江省教师资格认证(试行)》《教师资格认证体检并合格》。
(五)其他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被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承认一种教师资格。
四、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证工作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政策咨询及钉钉群入
社会考生(义乌考生除外)如有政策疑问,可联系金华市教育局电话咨询:0579-(周六日暂停咨询服务),请使用钉钉扫描二维码加入“ 2023年金华中学教师资格认证“钉钉群”;浙江师范大学全体学生,政策咨询及体检详情请参阅学校认证公告;义乌地区社会考生请进群(2023年义乌春季教师资格认证工作群,钉钉群号:)。
(二)网上申报
社会考生:2023年4月11日至4月23日(社会考生上半年只能认定一次,不要错过这次。非金华市普通高校2023届本科毕业生应向申请人所在学校所在地教育局认可),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教师资格认定”事项),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请系统,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和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时间请参见学校认定公告。
提醒:
1、选择认定机构:本市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者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导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金华市教育局。
2、在线选择确认点(考生选择确认点,无需到现场确认,材料审核由认证机构在线审核):
①社会考生(义乌市考生除外)选择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
②社会考生(义乌市区考生)选择江东中路369号义乌市教育局;
③浙江师范大学本科师范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各专业教务处;
④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本科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各专业分院办公厅;
⑤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选择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3.上传个人照片和个人承诺书图片。 近期免冠全脸白底彩色证件照。 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 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 上传的个人照片与教师资格证持有者发布的照片必须一致。 申请人需在网上申请界面的“个人承诺书”中以正楷书写姓名和签名日期。 签字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预览《教师资格认证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如果您在审阅《教师资格认证申请表》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预览后,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识别。
4.《普通话证书信息》。 申请人可以在此栏添加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验证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验证”按钮,系统将验证国家普通话水平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普通话证件信息无法验证,请检查当前验证的信息与证件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件号码”是否一致。 (3)如果经过上述步骤仍无法验证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输入证书”类型,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电子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5.“学历及学籍信息”。 申请人可以在此栏添加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 注册过程中将自动同步学生身份信息。 如果同步失败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需要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学历验证”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验证”按钮。 系统将从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相关信息。 (2)如学历信息无法核实,请检查当前核实的信息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号码”是否一致。 (3)如果经过上述步骤仍无法验证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验证学历”类型,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电子证书(图片小于200KB,JPG格式)。 (4)如您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学历或海外留学学历,则无法进行学历验证。 请选择验证类型为港澳台学历或出国留学,按照步骤(3),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证明”或“国外学历学位证明”。
6、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以邮寄方式送达,并由申请人签字。
(三)体检(义乌市社会考生和浙江师范大学全体学生的政策咨询和体检,详见确认单位(学校)确认公告)。
1、体检时间:4月27日至4月28日,上午7点30分空腹。 报考高中社会考试的考生(不含义乌市考生)可自行到金华市中医院(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439号)进行体检。 户籍或居住地市级(婺城、晋东、开发)和兰溪市的申请人安排在4月27日进行体检,其他县(市)的申请人安排在4月28日进行体检。义乌市辖区考生由义乌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2、体检流程:考生从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或附件2下载体检表,填写身份证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用黑色或蓝色笔记录过去的病史。 同时准备两张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须与网上申请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体检表上附身份证照片1张,报名体检时交1张照片(背面写有姓名+体检编号)。 交给中医院三楼一角的工作人员,照片将作为教师资格证使用。 然后在中医院四楼楼梯处扫描二维码缴纳体检费(体检费100元),然后携带体检表和身份证到前台确认您的体检结果身份和登记。 具体安排见附件1。
3、相关事项。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缴纳(体检费100元)。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
(四)受理审查决定。
1、材料及思想道德伦理审查:申请人须于4月24日前提交电子材料,具体内容见附件3。 申请人相关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平台核实后,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未全部审核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金华市教师资格工作邮箱(),文件夹名称为“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例:高中语文张三)”。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电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醒:按居住地参加认定的社会人员,须上传有效的浙江省本地居住证; 以金华户籍参与认定的社会人员无需上传户籍信息。
2、认证时间:本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明确受理意见,作出认证决定,并于2023年6月中旬通过金华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教师资格认证结果。
(5) 交货。
经认证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申请表将于2023年6月下旬通过EMS邮政快递免费寄出,并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完成网上申报、体检等。 因错过申报时间、选择错误的认可机构或现场核查点、申报信息不正确或提交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的,认可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和体检代理机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行为,经查实,将给予申请人“撤销教师资格,且限期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五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证的相关通知,申请教师资格认证的人员,经省教育厅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确认怀孕,可免予胸部X线检查。认证机构在进行认证体检时。 携带自己怀孕证明的申请人将不被认可。 准备怀孕和哺乳的人也不能免除胸部X光检查。
4、咨询电话及网址:
金华市教育局:;
金华市教育局:;
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确认点:;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确认点:;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确认点:;
婺城区教育局:;
金东区教育局:;
兰溪市教育局:;
义乌市教育局:;
东阳市教育局:;
永康市教育局:;
浦江县教育局:;
武义县教育局:;
磐安县教育局:。
附件:1.金华市教育局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体检安排;
附件1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证体检安排.doc
2、教师资格体检表;
附件2 教师资格体检表.docx
3、申请材料审核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交电子材料清单。
附件3.申请材料审核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交的电子材料清单.doc
金华市教育局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