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范围包括目前在或拟在山东省各高校担任教学职务的在职人员。
在线提交您的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校相关单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大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以下简称“认定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上传证明材料扫描件。 规定时间内,各高校登录认证系统将对申请人网上申请信息及证明材料扫描件进行网上初审山东省教师资格证认定中心,并对证明材料原件及扫描件的一致性和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确认提交。
申请人必须上传的支持材料的扫描件包括:
1.个人承诺书。 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符合身份证明范围的港澳台居民须按相关要求提供材料)。 3、学历证书。 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普通专业毕业申请免面试者还须提供学士学位证明)。 4、学位证书。 申请免面试的博士生还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其他申请者无需提供。 5.职称证明。 申请免试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山东省教师资格证认定中心,需提供职称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其他申请人无需提供。 6、《山东省教师资格报考人员体检表》。 7、《普通话水平测试证明》(博士、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无需提供)。
日程:
6月3日至6月10日,山东省教育厅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学位信息,统一组织进行学历认证,并将认证结果上传至认证系统。
6月11日至6月17日,申请人登录认证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6月11日至6月18日,各高校将组织申请者进行体检,并完成学校网上申请信息及证明材料扫描件的初审。
6月24日至6月28日,山东省教育厅重点审核申请人网上材料。
7月1日至7月2日,各高校登录认证系统填写单位邮寄信息,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证申请人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然后扫描并上传到系统。 受委托的院校还须登录认证系统并打印一式两份教师资格认证申请表,填写教师资格认证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栏,加盖学校公章,并注明报省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
7月3日至7月5日,山东省教育厅完成教师资格证照片打印、粘贴、封存工作。
7月8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完成向各高校邮寄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