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顺应时代要求,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拓宽高职高专招生选拔渠道。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本着依法治招生的精神,做好2023年自主招生考试招生工作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分数线,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高职院校(专科)自主考试招生。
第二条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自主考试招生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自主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制:三年
第八条 院系代码:13790 河南省招生代码:6282
第九条 学校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牟青年西路3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设立独立的考试招生领导小组。 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招生、纪检的学校领导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部,下设专题考试事务部。 组、招生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安全组。 考核录取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自主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纪检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试方式和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为取得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文科、理科、对口考生。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3年,自主考试招生计划为招生3000人,共55个专业。 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种子生产与管理、种子生产与管理(种子育种与检验)、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高级检测)、农业生物技术、现代农业技术、农业资本营销与服务、园艺技术、园艺技术(城市园林)、园艺技术(花卉)、园林技术、园林技术(园林植物造景)、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动物医学(宠物医师方向)等对于专业,考生可单独考试并注册入学,并享受第一年免学费的优惠政策。
2、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站开发与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企业开发与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推广技术)、动画制作技术(移动UI设计)、空乘人员五个专业联合培养跑专业。 。
3.以下专业有身高限制。 食品加工技术(烘焙方向)、汽车营销与服务:女生不低于158cm,男生不低于168cm; 空姐:女生160-175cm,男生170-185cm。
4、酒店管理专业包括普通班、点名班、店长班、海上管理班。 其中,定名班学生三年学费由企业资助。
5、根据联合企业培养要求,共四个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站开发与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企业开发与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推广技术)、动漫制作技术(移动UI设计) 招生人数上限为240人。 食品加工技术(烘焙方向)专业招生人数上限为150人。 其他专业录取学生人数不设上限。
第十四条 考试科目和方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招生办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我校2023年自主招生考试由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考试或职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
1、所有考生须参加文化基础考试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分数线,科目为语文、数学,各试卷一份,总分300分(两科各占150分)。 考试时间:4月1日9:00-10:30。
2、报考2023年河南省统一高考的文理科考生,将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形式为试卷,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素质、创新思维能力、分析能力。 以及解决问题能力、社会问题分析等综合能力,总分150分; 参加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考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考生将参加职业技能考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等综合内容技能、适应能力、礼仪、心理素质、专业知识等,总分为150分。 考试时间:4月1日11:00-12:30。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基础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独立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公示完毕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审核、批准、备案。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其转校、转专业将按照学校及教育部有关规定。 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学生相同。 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六条 招生工作由学校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考生入学时身体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第五章 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和困难补助
第十八条:学费参照招生专业计划; 住宿费为400元/(年·生)、800元/(年·生)。
第十九条 奖学金、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校级学习标兵2000元/年; 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 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 三等奖学金500元/年。 学生每年可申请2000元至4000元人民币的生活费。
第二十条 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学校建立健全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减、贷、补相结合的贫困学生资助制度。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部,为学生提供校内外多种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在学校网站公布。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上级政策制定。 学校此前有关招生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学校招生就业部。
联系部门: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青年西路38号(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