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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规定、招生计划及历年成绩。
招生简章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1条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有效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河北省有关文件,特制定本章程。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并考虑学校实际情况。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河北工业大学
2.学校代码:10080
3. 办学层次: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历史:始建于1903年,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 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大学。 2016年入选河北省“全国一流大学建设”。 一级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
6、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工业大学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本科学位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取得河北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7、学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路5340号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北工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领导班子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
招生领导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分配: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和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情况,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 招生计划及专业申请要求以各省招生机构公告为准。
第八
我们学校2019年没有预约计划。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原则: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结合本章程有关规定河北理工大学分数线,招生以全国普通高考成绩和德、智、体、美素质综合评价为依据,择优录取。基于优点。
第十条
学校贯彻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的指导意见普通大学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政策加分考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实施的。 在安排专业时也是如此。
第十二条
对实行并联志愿备案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照并联志愿备案政策招生;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备案的省份或批次,学校将按照考生的学校偏好依次录取考生,即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 如果第一志愿候选人不满意,第二志愿候选人将被录取。
第十三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如下:
1、江苏省考生的录取原则是:先成绩,后等级。 最低学术能力测试水平要求选修科目达到2B或以上,必修科目达到4C或以上,并且技术合格。 如果分数和等级相同,理工科考生按顺序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科学,文史类考生按语文、外语、数学、综合艺术顺序比较。
2.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选拔”的招生原则。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符合本科申请资格。 按省市艺术统考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招生时艺术统考成绩相同的,优先考虑文化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在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数学、语文、英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对于入学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偏好的专业。 第一专业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第二专业择优录取,以此类推。 当考生不能满足全部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转入不符合招生计划的专业。 不遵守重大调整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 除江苏省外,在申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专业偏好顺序分配专业; 如果专业偏好顺序相同,则优先考虑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学生。 理工科考生将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科学的顺序进行比较。 文史类考生按顺序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文学。
第十六条
对于浙江省、上海市考生,根据高考改革实施意见,从2017年起,不分文理科分批取消招生,具体录取原则按照当地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国家农村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以及学校承担的对口支援招生等招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地区、直辖市)。
第十八条
部分专业具体要求:
1、建筑、城乡规划专业考生需有写意画基础; 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需要有艺术基础。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与技术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 以上四位只招收有职业抱负的候选人。 具体要求参照我校国际教育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施办法》执行。 详情请参阅招生简章及入学须知。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单位:人民币):
各专业详细学费标准请参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待定专业学费标准由省物价部门批准。
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根据新生录取专业不同,住宿条件有所不同。 住宿费分为每个学生每年700元和800元两个标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的入学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审核。 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河北理工大学分数线,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奖、贷、补、补、减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 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 协助学生申请国家校园助学贷款和学生原籍地信用助学贷款; 开辟绿色通道,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并提供勤工助学补贴。 、临时困难补助、安全资金等,开展各类专项资助活动; 对应征入伍、直招士官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免征,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三免一助”。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