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分数线
候选人
类别
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申请科目(类别)
总得分
单科
满分是100分
满分大于100分
国防生
工程
310
34
51
管理
330
44
66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310
34
51
现役军队干部
工程
260
34
51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260
34
51
军事科学
280
政治理论45
外语35
60
军事硕士(专业学位)
280
政治理论45
外语35
60
我校应届毕业生
符合《军事硕士考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直达学习计划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
2. 积分政策
烈士子女、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人员,初试单科成绩在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算10%,计入总成绩; 因公牺牲、战区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战时授予一等功的人员,国家重大宣传教育典型子女,按原考试成绩加5%计入初试成绩并计入总成绩; 现任建制连(含)级以上军官,被评为全军优秀指挥员、优秀参谋、优秀共产党员。 个人二等功(含)以上,近5年获得个人三等功3次(含)以上的,每项加8分初试成绩单并计入总成绩。 其他在职干部候选人,附初审成绩。 每科加5分,计入总分。 上述积分政策不累积积分。
三、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复试内容
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资格审查、体检、学科复试和综合素质复试。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考生报名后,将审核准考证原件及考生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考生须提供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加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业务复试。 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并通知原单位。
2、体检。 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军队有关规定,对成绩进行统一整理,按照“通过”或“不合格”记录成绩。
3.学科、专业复试。 由各学科复试组组织实施。 分为学科笔试和学科面试两部分,满分200分。
(一)学科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学科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分析与表达能力、科研能力与水平、创新意识和英语应用能力,其中专业知识占80分,英语应用能力占80分。能力占20分(采用口头对话方式)。 评分方式为:复试组成员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评分。 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平均分即为最终的个人得分。 平均分低于60分,视为不及格。
4、全面质量复检。 学校将组织复试,分为综合知识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满分100分。
(一)综合知识笔试(满分60分):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论文满分为100分。 试卷分数×0.6。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社会热点、人文历史、军事知识等,均为选择题。
(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40分):由综合素质复试组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认识水平、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适应能力、形象气质等。考核方式为题型答辩,试题为描述性题或分析性题火箭军工程大学录取分数线,考前从题库临时生成。 评分方式为:考核组成员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评分。 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平均分即为最终的个人得分。 平均分低于25分则视为不及格。
(二)复试时间
4月10日下午:校外考生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核
4月11日上午:校外考生体检
4月11日下午:各学科面试
4月11日晚:综合知识笔试
4月12日上午:各科笔试
4月12日下午:综合素质面试
四、录取原则
按照同类型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考生总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总分=初试加权分数+复试加权分数
初试加权成绩=[(政治、英语、商科一级成绩总和×0.8+商科二级成绩×0.2)/(政治一级学科满分总和,英语、商务×0.8+商务二级满分)×0.2)]×600。
复试加权成绩=学科专业笔试成绩+学科专业面试成绩+综合素质笔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复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面试未通过;
3. 体检未通过。
所有考生的最终录取结果以上级机关批准为准。
5. 直接博士生选拔
学校直接选拔博士生与各学科复试同时进行。 招生学科限于工学一级博士点(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航空航天科学与技术)。 候选人仅限于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国防生。 具体评选条件及程序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火箭军工程大学录取分数线,自觉投身国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未受过任何形式的处罚;
2、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创新精神和科研潜力,具备全面的综合素质;
3.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二)申请材料
1.简历(七份);
2、本科课程成绩单(由教务部门盖章);
3. 发表科学研究、学术成果及支撑材料;
4. 参加科学研究和学术竞赛及配套材料。
(三)评估程序
1、应聘者须根据相关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对应聘者的思想品德、实际表现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察,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名单;
3. 相关学科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初试成绩、复试表现、科研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研究并提交直接博士生推荐名单;
4. 研究生院对推荐人选资格进行审核,根据博士生招生计划和各学科发展需要,研究确定直接博士生录取名单;
5、相关材料公布后,报学校院长批准。
6、调整工作
在职军队干部转岗须通过“军师招生转岗服务系统”进行(军队网站网址为:,考生登录用户名为考生号,密码为姓名拼音) )。 我校将及时发布学生空缺信息及转学要求。
七、信息披露
根据教育部和军队有关要求,我校将在火箭军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复试名单,并将拟录取情况予以公示录取过程完成后列出。 复试录取期间,本单位接待电话为************,举报邮箱为灞桥区洪庆同心路2号研招办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军委训练管理部研究生招生督导电话************,举报邮箱为否北京市复兴路26号203
附件1:复试考生名单(国防生).doc
附件2: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在职干部).doc
附件3:火箭军工程大学直接申请博士生基本信息汇总表.doc
附近4:火箭军工程大学直属博士生申请表.doc(附件3、4电子版请于4日前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