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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网校头条 > 心理咨询师 > 市防指7月22日14时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市防指7月22日14时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来源:网校头条网络整理 2024-02-28 08:26:24

根据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宁波市防汛台风抗旱应急预案》,根据影响严重程度和范围,洪水、洪涝、干旱突发事件分为一般(四级)、重大(三级) )、重大(二级)级)和极其严重(一级)四级。

事件分类

1、

一般(IV 级)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IV级)事件:

(一)市气象台发布海上台风警报或台风警报,或预报近海低压可能在24小时内登陆或影响我市,预计对我市产生影响。

(二)市气象台预计未来24小时将有3个以上区县(市)出现60毫米以上大范围降雨; 或3个以上区县(市)实测面积降雨量达到50至80毫米(不含),或两天累计面积降雨量达到80至120毫米(不含),或3日累计面积降雨量达到100-150毫米(不含),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大暴雨。

(三)甬江干流及一级、二级支流主控站已达到警戒水位,预计将继续上涨。

(四)降雨量偏少,水库、河网蓄水量持续减少,全市饮水困难人口超过10万人或农作物受旱面积达到20%以上(不含) 。

2、

重大(Ⅲ级)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Ⅲ级)事件:

(一)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预警,已经或预计对我市造成严重影响的; 或市气象台发布热带风暴预警,预计将在厦门以北的福建、上海或厦门以西东经123度登陆,袭击我市沿海,对我市造成一定影响; 或市气象台发布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预警,预计将在厦门以南或上海北部登陆,对我市造成一定影响。

(二)3个以上区县(市)实测降雨量达到80~100毫米(不含),或者2日累计面积降雨量达到120~160毫米(不含),或者3日累计面积降雨量达到120~160毫米(不含)达到150~200毫米(不含),市气象台预计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大暴雨。

(三)甬江干流及一级、二级支流各控制站和平原河网各代表站均超警戒水位,预计将继续上涨。

(四)降雨明显偏少,水库、河网蓄水不足台风预警级别,全市20万多人饮水困难,30%以上农作物面积受旱。

3.

重大(二级)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二级)事件:

(一)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或者紧急警报,已经或者预计对我市造成严重影响的; 或市气象台发布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预警并预报将在厦门市以北登陆、登陆福建省或上海市,或紧密摩擦我市海岸东经123度以西范围内以北,将对我市产生较大影响。

(二)3个以上区县(市)实测降雨量达到100~150毫米(不含),或者2日累计面积降雨量达到160~230毫米(不含),或者3日累计面积降雨量达到100~150毫米(不含)达到200~300毫米(不含),市气象台预计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大暴雨。

(三)甬江干流及一级、二级支流主控站及平原河网部分代表站均超过保证水位,预计水位将继续上涨。

(四)降雨明显偏少,水库、河网蓄水明显不足,全市30万多人饮水困难,40%以上农作物面积受旱(不含)。

4.

特大(一级)事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严重(Ⅰ级)事件:

(一)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预警,已经或预计对我市造成特别严重影响。

(二)3个以上区县(市)实测降雨量达到150毫米,或者2日累计面积降雨量超过230毫米,或者3日累计面积降雨量超过300毫米,市气象台预报的预计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大暴雨。

(3)甬江干流一级、二级支流各控制站和平原河网各代表站均超过保证水位,预计水位将继续上涨。

(四)降雨严重缺乏,水库、河网蓄水明显不足,全市50万多人饮水困难,60%以上农作物面积受旱(不含)。

紧急响应行动

1、

IV级应急响应行动

发生一般(四级)事件时,城防指挥部副指挥员、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实施四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市防控办常务副主任组织会同市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海事等部门。

(二)市防局下发防务工作通知,市防局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值班。

(三)市防卫司令部副司令员、办公室主任联系有关区、县(市)防卫司令员根据情况进行动员部署。

(四)市气象局每天至少报告两次天气预报结果,并通过监测分析,在天气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

(五)市水利局每天至少报告两次洪水预报结果。

(六)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每天两次上报地质灾害、风暴潮、波浪等监测预报结果,并根据需求提供实时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支持。

(七)城防指数成员单位每天15:00向城防指数报告工作进展。

(八)洪水、台风影响地区县级防长每天15:00向市防长汇报事件进展和工作动态,及时报告突发灾险情况。

(九)宁波军分区准备集结队伍。 武警宁波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随时处于战备状态,将向市防指挥部报告准备情况。

当市气象台发布海上台风消息,预计台风将向东经123度附近北移,影响我市海域作业时,市防务局启动海上台风紧急响应。

台风预警级别_预警台风级别分类_预警等级台风

2、

III级应急响应行动

发生较大(Ⅲ级)事件时,城防指挥部副指挥员、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市防卫指挥部副司令员、办公室主任组织会同市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海事等部门。

(二)市防指挥部副司令员、办公室主任组织动员部署台风预警级别,防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参加; 有关区、县(市)防御指挥员酌情联系。

(三)城防司令部相关副司令员值班。

(四)市气象局每天至少报送天气预报3次,并通过监测分析,在天气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

(五)市水利局每天至少报告3次洪水预报结果。

(六)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每天两次上报地质灾害、风暴潮、波浪等监测预报结果,并根据需求提供实时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支持。

(七)城防指挥部酌情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派员到城防指挥部联合执勤。

(八)市防指、县级防指成员单位每天7:00、15:00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突发灾害、险情要及时报告。

(九)市防长应当于每天8:00、16:00向省防长报告事件进展和工作动态以及突发灾害险情,并及时报告。

(十)宁波军区、武警宁波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市防总指挥部署,向可能发生重大灾害的地区预先部署队伍,并通报落实情况到市预防局。

3.

二级应急响应行动

发生重大(二级)事件时,城防指挥部常务副指挥员决定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实施二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城防指挥部常务副司令员或者受其委托的城防指挥部副司令员、办公室主任组织会商市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海事等部门事务及其他部门。

(二)市防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洪、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

(三)市防卫司令部常务副司令员组织动员部署,相关防卫司令部成员单位参与并会同有关区、县(市)防卫指挥员进行衔接。

(四)城防是指常务副司令员、值班副司令员。

(五)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工作。

(六)市气象局每天至少报送天气预报4次,并通过监测分析,在天气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

(七)市水利局每天至少报告洪水预报结果4次。

(八)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每日3次上报地质灾害、风暴潮、波浪等监测预报结果,并根据需求提供实时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支持。

(九)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武警宁波支队、宁波军区、省预备役师炮兵团、宁波海事局、市交通管理局、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宁波银保监局等成员单位联络员或熟悉情况的干部驻守城防指标,其他会员单位按要求进驻。

(十)市防指标成员单位、县级防指标每天7:00、15:00向市防指标报告事件进展和工作动态,及时报告突发灾害险情。

(十一)市防长每天8:00、16:00向省防长汇报工作动态、突发灾害、危险情况。

(十二)宁波军分区、武警宁波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市防指挥指示参加应急救援。

4.

I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发生特别重大(一级)事件时,城防指挥员决定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实施一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城防指挥员或者受其委托的常务副指挥员组织与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海事等部门会商。

(二)城防是指发布紧急通知,全力做好防洪、防台风、防旱、抢险救灾工作。

(三)根据需要并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宣布紧急防洪期或者非常抗旱期。

(四)市防指挥员组织动员部署,市防指挥员全体成员参加并会同有关县级防指挥员进行对接。 必要时请市委主要领导部署防汛、台风、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五)城防司令部副司令员值班。

(六)视情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工作。

(七)市气象局每天至少报告天气预报8次,并根据监测情况实时更新预报,随时报告突发情况。

(八)市水利局随时通报洪水预报结果。

(九)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每天至少3次通报地质灾害、风暴潮、波浪监测预报结果,并根据需求提供实时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支持。

(十)城防指全体成员驻守城防指。

(十一)各应急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应急工作组,按照分组要求开展工作。

(十二)市防指成员单位、县级防指每天7:00、11:00、15:00向市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和工作动态,随时报告突发灾险情况。时间。

(十三)市防长应当每天8:00、12:00、16:00向省防长报告事件进展和工作动态、突发灾害、危险情况。

(十四)宁波军区、武警宁波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市防指挥指示参加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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