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坐落于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包公故里合肥。 位于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蜀山森林公园南麓。 是安徽省第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大学。 普通本科院校。 下面,小编为您提供安徽新华学院2017年招生规定。 全文如下:
1.学校全称:安徽新华学院
2. 办学层次:本科
3.学校类型:省属民办本科大学
4、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5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我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原则,实施“阳光工程”。 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执行。 无单科成绩要求,无外语口试要求。 。
2.对于实行并行志愿备案的省份,按照并行志愿备案规则,考生进入我校遵循“自愿第一、择优录取”的原则; 对于同一专业的考生安徽新华学院学费,遵循“分数优先、志愿其次”的原则。
如果考生未被其选择的所有专业录取,如提交专业调整,将按照“专业相近、考虑相近”的原则,转入招生计划中有空缺的专业。同系(或同学科)”作为第一专业选择。 ;其余考生按照第二专业选择的“相近专业、同系(或同学科)”录取,以此类推。
3、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关注我校招生网站发布的信息,确保沟通顺畅。 已转专业的学生如需转专业安徽新华学院学费,入学后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4、根据体检结果,对部分考生不适合的专业按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考生体检情况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
5、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6、颁发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安徽新华大学”; 学历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由安徽新华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7、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批准的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如有变更,按安徽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