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成都市户口的往届学生,应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区(县、县级市)办理注册手续。 他们还可以在就读的学校注册。 报名时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及所在区(县、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的生物、地理考试成绩原件及等级(A、B、C、D)所在地,以及综合质量评价结果。 (水平),计入录取分数。
借调考生、常住户口不在成都市、但在成都市初中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应返回原籍地报名参加中考。 因特殊困难无法回家乡参加中考的,须填写《成都市2012年中考借阅申请表》,经考生及家长签字,经审核同意后就读学校的试卷,必须在就读的初中所在地借阅。 学校参与报名。 特别提醒:成都市考生的中考成绩可供考生户口所在地教育部门参考。 如果需要在成都就读,则在填写升学申请时只能填写普通高中转学计划和民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计划。 不能填写高中统一招生计划。 同时,根据四川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公安部等部门(川省招考委〔2009〕6号)规定东莞考试中心,自2012年起,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必须在所在区(县、县级市)报名参加考试。他们的户口所在地。 不得跨区(县、县级市)报名参加考试。
回城留学并返回现居住地报考的学生,须提供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以及原成绩和成绩(A、B、C) ,D)生物和地理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 高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学校所在地区(县、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签字后,可计入录取分数线。 办理登记时,须持户口簿、学生身份证明、生物、地理高考成绩、综合成绩单到户口所在地区(县、县级市)办理登记手续。质量评价结果。 报到后,体育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政治历史毕业考试均在居住地参加。 特别提醒:户籍地在成都市其他区(县、县级市)但在主城区学校(含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东莞考试中心,如果申请在主城区参加考试,只能在主城区作为借调考生参加中考。 继续教育只能填写主城区高中转学计划和民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计划。 不能填写主城区高中和成都树德中学光华校区等其他区(县、县)学校的统一招生计划。 地级市)招生计划。 户口在主城区,在其他区(县、县级市)中学(含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放弃在本区(县、县级市)注册的户口所在地并在就读学校当地注册的,今后的考试招生只能在当地进行,不能参加主城区的考试招生。 户籍在主城区的学生,返回主城区申请的,只能进入主城区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