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招生计划分配办法,完善招生和升学政策。
1.逐步提高农村学生进入省属普通高校一批本科专业的比例。 2015年,省属普通高校一批本科专业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由2%提高到3%。 2016年以来,地方专项计划逐步扩大,形成保障农村学生就读一批省属本科院校的长效机制。
2.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政策。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地区免试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禁止利用考试选拔学生,认真清理全面取消各类形式的特长招生政策,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和升学措施,通过扩大公办学校规模、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购买民办学校等方式,深入调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需求。学校服务。
3.深化高中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逐步建立以初中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基础的高中招生制度。 积极稳妥推进高中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高中教育考试招生统筹管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总体保持大致相当水平网校头条,巩固高中教育考试招生总体管理水平。提高高中教育大众化水平。 继续根据生源情况,将优质普通高中统一招生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合理均衡分配到全区初中,促进均衡发展初中和中等教育。 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注册招生办法,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改革,为学生提供多元选择。
(二)完善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 资格考试的内容是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内容,考试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获得毕业资格的主要依据; 等级考试的内容为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和选修内容。
资格考试覆盖《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实验)》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普通科11个科目。技术。 资格考试由省教育厅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组织实施; 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健康科目资格考试由各高中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考试标准组织实施。 资格测试分数以“通过/失败”的形式呈现。
分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科。 考生可以根据报考院校的要求以及自身的兴趣和特长,自主选择其中三个科目参加分级考试。 等级考试由省教育厅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组织实施。
普通高中所有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资格考试允许考生在未通过考试的情况下多次申请。 普通高中学术能力测试允许其他学校的学生和公众注册高中水平。 高中生每个科目只能参加一次分级考试。 逐步探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向不同年级开放并提供两次以上考试机会的可行性。
《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将于2015年底前发布,从2016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进行学业水平资格考试按照新办法试行等级考试; 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等级测试成绩将与统一高考录取挂钩。
2.完善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要立足党的教育方针,体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优势,突出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重点考察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要客观真实记录学生成长历程,全面反映学生德、智、体、美条件和人格优势全面发展,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综合素质评价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参考。 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术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 《江西省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将于2015年底前出台,2016年起,建立了江西省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 按照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构建真实、准确记录学生学习成长经历的综合质量评价体系。 从2016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按照新办法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2020年起,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用于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招生。 有关普通高校应提前制定并公布具体使用办法,使用必须客观、规范、公开。
3.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
加快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分类考试改革,完善与普通高考相对分离、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高职(专科)院校考试招生制度。 分类考试招生力争占高职(专科)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逐步成为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一)高职院校提前招生
。 2017年起,每年实行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核方式。 2019年之前,作为过渡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要求由高职院校自行组织; 2019年起,文化成绩以语文、数学、外语原学历考试为准。 成绩和职业技能成绩采用学术等级资格考试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原成绩。 已通过高职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高考招生。 保障学生通过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通道。
(二)单独考试招生
。 探索中等职业学校单独考试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即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三校生”)的办法。 “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采取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参考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文化基础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职业技能考试由省教育厅制定统一标准,各招生机构负责具体组织。 “三校生”报考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另行制定。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 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学生加分,大幅减少并严格控制考试加分。 2015年起,全面取消6个国家鼓励加分项目,保留和完善部分国家鼓励加分项目,不再设立地方加分项目。 加强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和信息公开,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处理资格造假考生,健全高考加分资格审核责任追究制度。
2.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 2015年起,试点院校在统一高考后实行自主招生安排。
3.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 省属高校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科学制定招生简章,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要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加强招生工作第三方监督江西高考改革,建立考试招生申诉机制,建立招生责任制度。 从2015年开始,由校长发出录取通知书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4.完善高校招生办法。 创造条件逐步合并,减少准入批次。 2016年起,第二批、第三批文、史、理科本科课程合并,统称为第二批本科课程; 2018年起,第二批、第三批艺术、体育本科课程合并; 2020年起江西高考改革,进一步减少招生数量,优化并行自愿申报和招生方式。 在此基础上,探索学生多重选择、考入多所院校的可行性,增加院校与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拔机会。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渠道。 进一步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元化教育的机会,推行中等职业学校注册招生制度,实行成人高等教育灵活学制、宽准入出条件。 切实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提供考试服务。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研究出台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互认和转学分实施办法。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完善考试招生诚信安全管理体系
。 加强对考生、教师、招聘人员的诚信教育和管理,健全个人和学校考试招生诚信档案,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公平选才的良好环境,严肃查处诚信违法行为。 完善考试保障体系,加强标准化考试场地建设,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平、有序、高效的考试秩序。 加强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管理,构建科学、规范、严格的考试招生保障体系。
2、完善信息披露和监督体系
。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规定、招生计划、考生资格、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申诉渠道、重大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审查等信息加强考试招生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处理和应对对考生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1.调整统一高考科目。 2020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文理科。
2.深化外语考试改革。 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力考试,引导外语教学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 高中生可以多参加两门外语考试,其中成绩较好的可计入高考总成绩。
3、高考录取分数线的构成。 加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性,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与大学招生挂钩。 2020年起,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项统一高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组成,作为为普通本科院校录取的基本依据。 高考录取试卷总分为750分。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满分150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各满分100分。
4.大学招生选修科目要求。 探索以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普通高校可根据本校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按专业类别(或专业)自主提出选修科目范围(0-3科),并提前两年向社会公布。 满足任一科目的学生都有资格。 申请条件。 对于不需要选科的普通院校,考生在报考学校时没有学科限制。
对于符合申请条件并达到普通高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普通高校不仅可以按照大类(专业)提出优先录取条件,还可以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高中作为入学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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