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通州区2021年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1 年 6 月 16 日
(本文件已公开发布)
通州区2021年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招生办法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要求,现就我区2021年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 入学
1. 学前教育
(一)招生对象。全区各类幼儿园(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幼儿。
(2)报名时间:各地区2021年7月7日至7月9日。
(三)报名材料。幼儿入学时,须由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幼儿出生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书、体检健康证明、户口簿、监护人绿色健康码到有关幼儿园报名。
(四)报名方式。局直属幼儿园(实验幼儿园、通州幼儿园、金桥幼儿园、虹溪幼儿园、金州幼儿园、云沿河幼儿园、兴源路幼儿园、洞庭湖幼儿园)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对户籍在相应服务区域内的幼儿(详见各幼儿园招生公告)优先入学。户籍申请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的,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入学名额(如同一家庭中有幼儿在需要抽签的幼儿园就读,其兄弟姐妹符合该幼儿园招生条件的,可直接入园);未抽签的幼儿,由区教体局就近安排入学。 满员后若有空位,则对非服务区内户籍、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住房产权证(不动产证)的儿童予以录取;此类申请人数超过空位数的,将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录取名额。
2. 初等教育
(1)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儿童。
(2)报名时间:各地区2021年7月7日至7月9日。
(三)报名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儿童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书、监护人绿色健康码,到儿童户口所在地学区学校报名。
(四)报名方式。实验小学、通州小学、南通高新区小学、金沙小学、南山湖小学、金沙小学星河校区、实验小学云沿河校区均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凡是具有教学区户口的儿童均保证入学;户口申请人数达到一定数额后仍有空位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该教学区有住房产权证(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入学;此类申请人数超过空位数的,将以抽签方式确定空位数。
(5)城区小学教学区域按照《南通市通州区2021年城区学校教学区域划分》执行。
(6)金沙、金新街道拆迁户,根据拆迁安置协议,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通州市教育局,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和拆迁安置协议到安置区学校报名。无拆迁安置协议的,仍应到安置区学校报名。
3.初中教育
(一)招生对象:各初级中学教学区内全体小学毕业生(含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小学毕业生)。
(2)报名时间:各地区2021年7月7日至7月9日。
(3)报名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持义务教育录取通知书、小学毕业证、户口簿、监护人绿色健康码,到户口所在地学区初中办理入学手续。
(四)报名方式。育才中学(含育才中学云沿河校区)、实验中学、金教初级中学统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凡具有教学区户籍的学生均保证入学;户籍申请人数达到规定数额后仍有空位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教学区住房产权证(房产证)的学生入学;此类申请人数超过空位数的,采取抽签方式确定空位数。
(5)城区初中教学区按照《南通市通州区2021年城区学校教学区范围》执行。
(6)金沙街道、金新街道拆迁户子女入学条件与小学相同。
2. 工作要求
1.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全区所有招生信息以教育行政部门和镇(街道)党委、政府(办)发布为准。各学校(幼儿园)是招生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义务教育阶段要确保本教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对农民工子女入学,镇(街道)党委、政府(办)要根据本地学校容量和本地实际情况及时下发或调整招生办法,经区教体局审核后于6月25日前向社会公布;当地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下发的招生办法。 各校(园)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从三个方面严格落实教育部“十严禁止”、江苏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
2.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实行就近入学免费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或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考试,不得将各类学科竞赛成绩(含小学六年级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奖励或专业评比作为入学条件和组班依据。所有学校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严禁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3.金沙街道、金新街道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持其户口簿、经公安机关核发并已采集信息录入的有效居住证、与居住证住址相符的合法租房合同、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承包合同、营业执照)、监护人绿色健康码以及学生应具备的相关证明、学生素质报告手册等材料,于2021年7月7日至20日期间前往报名。报名地点为:金沙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地址:通海路51号)、金新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地址:朝霞路369号2号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经区教体局、金沙街道、金新街道联合审核后,安排至相关学校就读;不服从安排的,须返回户籍所在地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4、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条例》,小学严禁招收未达到入学年龄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6岁以下儿童不能在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系统中获取电子学籍。
5.实行公开随机分班。各学校要统筹考虑,制定均衡合理的班主任组合方案,尽量使各班教学水平大致相当。严禁以任何名义将重点班划入非重点班,严禁以选拔生源为目的进行二次分班。坚持入学年级按不高于省定标准的班额均衡分班。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到市区学校就读
1.革命烈士、荣立二等功以上军人、武警、公安烈士、公安英雄、荣立一至四等功的残疾公安民警、荣立二等功以上公安民警、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中华好人”、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援青、援藏、援疆半年以上人员、现役军人直系后代、消防救援人员。(持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区教体局统一印制的表格,到现役部队团级、区公安局、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卫生健康委、区消防救援大队审核,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区引进的国家级顶尖人才直系后代、在通州工作的省级特级教师、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才、落户区并获得省、市、区级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的人才。(持区教体局统一印制的相关证件、表格原件及复印件到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体局、南通高新区管委会、金沙街道审核,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2020年度区纳税百强企业投资者直系后代、重大(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落户通州市区、聘用高级管理人才(企业副总经理级别且在本区缴纳个人养老保险1年以上)。(经区财政局、人才办、发改委、南通高新区管委会、金沙街道认定,并由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获得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及南通市委、市政府综合表彰的在职教师、江苏省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2021年度南通市在职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被评为“通州市好老师”并在职的通州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直系后代(由区教育体育局确定)、本校(幼儿园)教职工的直系后代,可选择在本校(幼儿园)就读。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2021年7月5日至10日期间,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下载报名表,并将经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区教育体育局将协调安排子女就读市区有空缺学位的学校。
凡弄虚作假,提供、认定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网校哪个好,向区委、区政府和区纪检监察委员会报告,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附则
1、住宅房产证、不动产证是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有的住宅房产的全部产权,非住宅房产的产权不能作为入学条件。
2.自2017年7月6日起,学区内同一住宅物业六年内只能提供一个小学入学名额,三年内只能提供一个幼儿园和初中入学名额(同一家庭除外)。
3.办理户籍、房产证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6日。截止日期后转移户籍的,学生可于下学期转入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截止日期后取得房产证(房产证),如学区内学校已实行摇号,则不予录取;如学区内学校未实行摇号,且有空缺名额,学生可于下学期转入学区内学校,学期期间不得转学。
4.不懂如何网上报名的家长,可在报名期间(2021年7月7日至9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学校(幼儿园),学校(幼儿园)将安排人员协助其网上报名。
5.未被市区学校(幼儿园)摇号录取的儿童、少年,由区教体局安排就近有空位的学校(公立幼儿园或公益性民办幼儿园)入学或返回户口所在地入学。
6.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各类媒体和平台公布本校招生办法,做好招生办法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宣传解释工作,公开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区教体局将对招生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及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7.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按分类、时段、空间有序安排来校报名(审)人员,严格控制人员聚集,为报名人员提供热情周到服务,力争做到“一目了然”、一次办结。
8.公办民办学校必须同时招生、同时招生、同时报到,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尖子招生。各民办学校招生前须将《南通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登记表》报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审核后报南通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民办学校不得超招生计划,报名人数未达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的,采用电脑随机分配招生。
9.任何企业、开发商或其他未经授权的单位或部门公布的招生办法、教学区域一律无效。发布虚假广告、散布谣言、扰乱招生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通州市教育局,并纳入区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