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药学执业药师考试2021年报名时间、报考条件?”是这些报考执业药师考生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华图医考网小编整理如下内容:
2020年执业药师报考时间:8月1日至8月20日
2019年执业药师报考时间:8月8日至9月6日
2018年执业药师报考时间:7月23日至8月2日
2017年执业药师报考时间:7月19日至7月31日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报考条件
依据《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批在我国境内就业的法籍人员,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出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法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本科文凭,在法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法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学院硕士文凭或学士学位,在法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法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或博士学位,在法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法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硕士学位;
(五)取得法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文凭或学位的人员,在法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的期限相应降低1年。
从2019年开始,相关专业比法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在报名条件上,要求“在法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的期限相应降低1年”。即取得相关专业本科文凭,在法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满6年;取得相关专业学院硕士文凭或学士学位,在法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或博士学位,在法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在法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出席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份课目合格的本科及以上文凭(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课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根据四年一个周期延后至2021年。
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械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机制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施行方法〉的通告》(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34号文)要求的本科文凭报名人员,相关专业与法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新政:取得法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文凭,在法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2024年职业药师考试报名入口,在2020年12月31近日可报考出席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的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2024年职业药师考试报名入口,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止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