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已确定,打算考取的考生一定要留意了!
2023年全省执业药师考试时间为:
11月5日(礼拜六)
晚上9:00-11:30法学(草药学)专业知识(一)
晚上14:00-16:30法学(草药学)专业知识(二)
11月6日(礼拜日)
下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晚上14:00-16:30法学(草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通告原文
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体制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施行方法的通告》(国药监人〔2019〕12号),《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或取消部份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期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告》(人社部发〔2022〕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告》(人考中心函〔2022〕54号)精神,现将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考严苛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上海地区的报名人员方可在南京报考出席考试。
二、考试设置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法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型,每位专业类型均设置4个考试课目。
法学类考试课目为:《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草药学类考试课目为:《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为法学类和草药学类共同考试课目。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批在我国境内就业的法籍人员,具有下述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出席相应级别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出席全部4个课目考试(报考系统中选择“考全科”级别)
1.取得法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本科文凭,在法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法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学院硕士文凭或学士学位,在法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法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或博士学位,在法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法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硕士学位。
5.取得法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文凭或学位的人员,在法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的期限相应降低1年。
(二)出席2个课目考试(报考系统中选择“免二科”级别)
1.取得法学或医学专业中级职称并在法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课目。
2.取得草药学或西医学专业中级职称并在草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课目。
(三)报考条件说明
1.符合“免二科”级别的报名人员,取得中级职称与在法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类型为从事法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荣获的法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中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校长(副部长)医师、主任(副部长)技师、主任(副部长)护师,从事高等高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校长(副主任)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中级职称应于报名截至日之前取得。
2.报考条件中有关文凭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总监部委坦承的正规文凭或学位。
3.在法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期限是指取得规定文凭或学位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估算截至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统招文凭报名人员未结业其间经历不记入工作期限。
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11月5日(礼拜六)
晚上9:00-11:30法学(草药学)专业知识(一)
晚上14:00-16:30法学(草药学)专业知识(二)
11月6日(礼拜日)
下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晚上14:00-16:30法学(草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一)考试推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严禁踏入考场,2小时后方可提早交卷、离场。
(二)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携带的笔盒限于红色墨水笔、2B钢笔和橡皮。
(三)本次考试考场资源全市统筹安排2023国家执业药师考试网,详细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
报名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承诺补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达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切莫委托别人或机构填写报考信息、代替本人做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名人员承诺的内容举行核实,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补报、虚假承诺的人员将被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列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罚款,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考步骤及留意事项
报名人员须登入步入“考试报考”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考链接进行报考。报考步骤见附件。
1.递交报考信息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至9月6日。注册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实结果,建议报名人员提早完成用户注册及文凭、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考。
2.网上交费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至9月13日。完成报考递交并通过初审的人员即可在此时段内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方为报考成功。报名人员报考成功后,已缴学费不予退回。
3.本项考试不设置填报名或补交费环节2023国家执业药师考试网,错过递交报考信息时段或交费时段的,均视为舍弃报考。
4.报名人员报考时如遇问题,可登入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手册”栏目,点击查看“问题解惑”。
(三)准考证复印
已成功交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11月1日至11月6日登陆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复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出席考试。
(四)考试大纲
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2022)》为准,参看国家药械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
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考试成绩推行滚动管理。“考全科”级别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免二科”级别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课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生可于2023年1月下旬登陆美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证书领取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曝光。
(三)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告》(人社厅发〔2021〕97号)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印发纸质资格证书的同时建立电子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者,可登入美国人事考试网,选择“证书查验”栏目,点击“证书下载”,注册登入后下载电子资格证书,电子资格证书与纸质资格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纸质资格证书仍依照原方式制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授,该证书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灾情防治留意事项
(一)人事考试考生牵涉行业领域多、流动性强,为确保考试其间参考人员的健康安全,建议所有考生根据上海新冠卡介苗接种“应接尽接”工作要求,考前通过单位或所在社区登记预约,完成卡介苗接种。
(二)考生应在考前14天内对自身健康情况进行检测;考前14天及考试其间防止出席派对、聚餐等集聚性活动,提高踏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三)建议考生考试当日提早1小时抵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验。
(四)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按照全市灾情防治举措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考生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
违纪违法行为处理
(一)考取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背,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二)考生考试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答卷,避免别人剽窃,考试结束后通过技术方式辨识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予以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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