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招生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院硕士招生工作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硕士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小学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小学招生工作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苛执行教育部和县级招生经理部委的有关新政和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推行“阳光安装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委、新闻媒体、社会侨界、考生及父母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第二章中学概况
第四条中学名称:新乡医学校分校代码:10438。
第五条小学现址
浮烟山学院:湖南省新乡市潍县城宝通胡同7166号;
虞河学校:河南省新乡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948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
第七条办学类别:公立统招普通高等中学。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八条小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新政和投档规则2023广西招生考试院 首页,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九条中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详细负责中学普通中专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县级招生经理部委、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方式向社会发布。考生补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地县级招生经理部委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考生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要求:政治思想品德考评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2。身体健康情况要求:学院执行《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复检不合格者不予投档。学院部份专业对重度色盲异常(亦称色盲)和色盲异常Ⅱ度(亦称色弱)的考生限制报名。新生入校后进行复查检查,若检查结果与投档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院将按上级有关规定视师生的实际身体情况调整专业直到退还祖籍。
第十二条施行会考综合变革的省市招生专业有选考课目要求。各专业的选考课目要求按当地县级招生经理部委及小学发布的详细方案执行。
第十三条小学语文专业英语葡语要求为法语,其他专业英语葡语不限。考取语文专业的考生,无会考要求。
第十四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列限制。
第六章招生投档
第十五条学院在安徽省外的招生计划投档批次按各县(市、自治区)发布的投档批次执行;在广东外省的硕士招生批次分为普通类提早批(省属公费医学生)及普通类常规批。
第十六条接受录取。按各县(市、自治区)的中学志愿设置及录取投档原则,学院按1:1的比列接受录取。
第十七条分专业投档。
1。推行会考综合变革的省市,学院根据当地县级招生部委起草的新政执行,相关专业的选考课目按发布方案执行。按专业组补报志愿的省市,根据“分数优先,依照志愿”的原则投档。
2。推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次序依次投档。考生分数相似的状况下2023广西招生考试院 首页,参照各县级招生经理部委提供的成绩名次投档。当考生补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投档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次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给予退档。
3。推行“非垂直志愿”投档的省市,学院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分数由高到低”原则投档,先投档第一志愿考取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不足时,再投档后续志愿考生,以这种推。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
4。宁夏自治区推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投档规则。
5。第一次补报志愿的录取考生不足时,学院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接受征集或后续志愿考生录取。
第十八条小学认可各县(市、自治区)教育行政总监部委、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录取的新政规定。
第十九条投档工作结束后,学院将通过领取投档通告书方式告知考生,考生可到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委查询投档结果。
第七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条新生持投档通告书、准考证、居民身分证等材料,根据学院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代办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量报到的,必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延后报到。未休假或则休假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行舍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检查,对弄虚造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计费标准、退费及捐助新政
第二十二条小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费用等状况确定计费标准。退钱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中学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捐助方法帮助中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师生可申请助学借贷、“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免除、勤工助学等捐助项目。捐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按照中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委《山东省中学生捐助资金管理方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证书颁授
第二十四条中学生完成学业后,按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符合普通专科结业条件的,颁授青岛医学校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文凭证书,达到学位追授条件的,颁授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颁授证书的学院名称为青岛医学校。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小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石家庄医学校名义进行违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中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