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印发《2023年全省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布署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灾情防范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
2023年全省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定于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考试时间少于3小时或有使用画架等特殊要求的少数考试课目安排在12月26日。
全省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包括网上报考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考工作安排在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周9:00—22:00),预报考工作安排在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周9:00—22:00)。所有出席全省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考和网上确认。在军队荣记二等功等符合免初试攻读博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省会考报考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规定》要求,要着重优化考生服务。为帮助广大考生全面、准确了解研究生招生新政,“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于2022年9月22日至26日举办“2023年全省博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活动,届时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解惑考生提问。为更好地保障残障考生利益,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将按有关规定2023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积极为残障人出席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障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其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勾通申请,从而提早做好安排。
教育部非常告诫广大考生,网上报考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法2023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从而顺利出席考试。
另外,《规定》提前公告,从2024年全省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起,教育专业学位博士业务课考试课目将增设全省统一命题课目,供相关招生单位自主选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