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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苏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推行方案〉的通告》(苏国寿职〔2020〕3号)2023苏州市因私出国服务中心2023苏州市因私出国服务中心,现将2023年第二期上海市本级(含姑苏区、高新城)企业新型学徒制轮训补助资金状况给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023年第二期上海市本级(含姑苏区、高新城)企业新型学徒制轮训补助资金状况
公示期: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3日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