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看看——
专项整治内容及目标
全面查处、严肃查处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相关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持证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
买卖、出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违法违规“挂证”行为;
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专项整治网校头条,推动建立防范和监督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
全面排查(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底)
应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信息,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调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发证机关依法严厉处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规发布虚假就业信息
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
扣留工人的专业(专业)资格(注册)证书
全面开展排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
对于排查中发现人员隶属关系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承担的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要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利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进行比对,查找问题线索,及时查处。
指导监督(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底)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等部门将加强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督促。
把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例列入督导范围;
对工作做得不力的地区、部门及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情节严重的,要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将依法严厉查处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资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违反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水利造价工程师挂靠,吊销注册证书,自吊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录其不良行为记录,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将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对违反规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依法严格查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水利造价工程师挂靠,要依法给予严厉的行政处罚,直至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发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挂证”等违法行为的,将向其实际工作单位和国家有关监察机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