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描述】
育婴师(员)是专门从事婴幼儿初期智力开发、生活照顾、生活护理和教育的人员,是适应我国社会发展还要应运而生的一种新职业。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关于《育婴师(员)国家职业标准》,在市劳动保障部委的直接指导下,我校长期开展育婴师(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别考前轮训班。学员经鉴别考评合格,颁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全省通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将来从事亲子园、幼托园、家政服务的婴幼儿护教从业人员荣获国家就业准入资格。
二、【职业前景】
育婴师行业还处于高级阶段,现有的从业者大多都是具备幼教、儿科、产科背景的。由于某些专业都与育婴专业密切联系育婴师报考条件,实际上育婴师的知识构成主要包括怀孕的保养调养(外科)、临产引产(外科)、婴儿美容饲养(儿科)、早期教育婴(幼教)等方面,通过系统的轮训,合格的育婴师将才能规避父母随时提出的各类问题和需求。因而育婴师报考条件,育婴岗位的就业前景很辽阔,社会需求量巨大。
三、【培训对象】
1、已从事或打算从事婴幼儿初期教育的人员
2、1.学前教育和婴幼儿卫生美容的科研机构人员;
2.托儿园所,亲子园、早期教育机构的人员;
3.开办学前教育专业的本科高校人员;
4.各地科协机构、计生系统从事或打算从事婴幼儿初期教育和卫生美容工作的人员。
3、提倡年青的妈妈爸爸们亲自出席轮训,学会在家护理教育孙辈的知识和技能,并可以不出席职业资格证书的鉴别考试(一人报考、两人讲课--针指向父亲和准父母)。
四、【考试证书】
课程毕业后,出席统一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授"育婴师"证书,全省通用,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保护。学员资料录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查询系统。通过考试学员同时颁授上海健康学院营养讲师学业证书
五、【申报条件】
——育婴员(职业资格三级):
1)经本职业高级正规轮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实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届满。
——育婴师(职业资格四级):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轮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委初审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结业证书。
——高级育婴师(职业资格五级):
1)取得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初级正规轮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中级技工学院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委初审认定的、以初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结业证书;
4)取得本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本科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结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六、【培训内容】
育婴师、育婴员的知识构成主要包括内科,儿科,解剖及生理学,儿童心理学,儿童营养学等相关方面的知识。不只是提供儿童美容饲养、疾病防护等生理方面的照料,也提供父母在临产临近、孕期进行保养调养等服务项目。依据《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规定和要求,轮训内容主要为:孕新生儿护理、婴幼儿发展、0~3岁婴幼儿生理发育、饮食、心理发展特征、营养、日常生活护理、脑血管科学理论、个性化教育、技能训练与觉得统合等轮训。讲课内容侧重基础理论教学,突出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七、【授课方式及课时】
讲课方式:网课+实践训练;
课时:高级育婴师80学时,高级育婴师100学时,初级育婴师120学时。
八、【考核形式】
每月可召开统一考试,鉴别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试两部份;
理论、技能两部分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考试合格,颁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