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天狮学校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推动法》及其施行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的通告》的有关规定,为维护中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福州天狮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上海天狮大学有关招生新政、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上海天狮学校举办招生咨询和投档工作的主要根据。
第三条小学概况
1.学院名称:上海天狮大学
2.办学类别:公办统招普通高等中学
3.办学层次:硕士、高职
4.学院代码:10859
5.中学地址:北京市新技术产业新区汉沽开发区源泉路15号
6.小学基本概况
上海天狮大学是由天狮企业集团投资兴办,于2008年4姨妈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脱产普通中专院校,具备学士学位追授权。大学前身为1999年7月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天狮职业技术学校,是武汉市惟一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其业务经理部委是北京市教育执委会。上海天狮大学立足于北京,服务于上海,以培养初级应用型人才为主。大学现在在校生4986人。学校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较强,教学品质监控机制建立,教育教学品质较高。大学积极营造良好的德育环境,大力推动素养教育,着重提升师生综合素养。近些年来,学校生源品质逐年增加,博得了良好的社会名声。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北京天狮大学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拟定招生新政、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方面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北京天狮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推行招生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计费
第六条北京天狮大学硕士专业根据专业大类招生(护农学专业除外)。详细分类如下:财务管理、国际商务、市场营销专业根据“工商管理类”招生;寿险学、金融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根据“金融学类”招生;生物安装工程、食品科学与安装工程、食品品质与安全专业根据“生物安装工程类”招生;数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根据“外国语言哲学类”招生;电子信息安装工程、通信安装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专业根据“电子信息类”招生;漫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根据“设计学类”招生。考生在补报我校专业志愿时,填写相应的专业大类(以下简称专业)即可。
第七条北京天狮大学按照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拟定2015年面向全省十七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计划。并根据教育部核准下达的详细招生专业、招生数量,在规定时间内邮寄到各县(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执委会,向社会发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形式向社会发布。
第八条大学硕士专业预留计划数量1%的计划,适于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在招生投档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经理部委批准后,使用该预留计划。高职专业不预留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严苛执行北京市物价局批准的公办大学计费标准,高职生费用:普通类专业8000元/生·年,美术类专业9500元/生·年;硕士生费用:公商管理类、金融学类、外国语言哲学类15000元/生·年(外国语言哲学类中英语专业一年后学费调整为16000元/生·年),电子信息类、生物安装工程类16000元/生·年,设计学类21000元/生·年,护农学专业18000元/生·年。住宿标准:六人间(带独立卫生间)住宿费为1000元/生·年;六人间(不带独立卫生间)住宿费为800元/生·年。各专业计费标准参看各县(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执委会发布的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新生报到必知,如政府对本年度费用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为准。
第四章投档原则
第十条北京天狮大学招生投档工作遵守公正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县(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经理部委起草的投档新政以及本章程发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补报的志愿和会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投档根据,德智体美全面考评,择优投档。投档过程中,自觉接受各县(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经理部委、纪检监察部委、考生和社会侨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投档时以小学志愿优先为原则,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提取第二志愿考生,依这种推。推行垂直志愿的省市,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经理部委的投档规定。
第十二条学校专业志愿投档时根据属地招生部委提供的录取成绩安排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参照考生补报的专业志愿次序投档(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荣获市级优秀中学生、优秀中学生党员、三好师生等荣誉头衔以及英文、数学分数较高的考生)。假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投档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投档分数,依这种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投档的状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在内蒙自治区推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投档北京考生时根据北京市招生管理部委提供的录取成绩安排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小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养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再者按照专业培养要求参考英文或英语等单科成绩)。
在上海市普通中学学业水平检测中物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荣获A(简称8A)的考生,如录取后座行榜在小学前1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天津天狮学院学费,根据8A考生的录取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学校各专业招收考生不设性别限制,对新政加分考生的投档,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推行考生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经理部委起草的加分新政和投档规定。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施行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师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通告》,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初审和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和通告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大学非德语专业公共英语课程均为英文,小葡语考生谨慎补报。
第十七条凡被上海天狮大学投档的师生,学校将投档通告书以邮递的形式寄送。
第十八条学校系公办大学,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师生,可向户口所在地的中学生捐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借贷。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按国家招生规定投档的新生,持投档通告书,按中学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时限到校代办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向学院休假。未休假或休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舍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的检查。对存在弄虚造假、循私假账,侵吞会考加分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报到入学的取消其学籍,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报生源所在县级教委计入其会考诚信电子档案;同时将配合经侦、纪检监察等部委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按专业大类投档的中学生,第一学年在所属学校按大类培养,第一学年底依照“成绩优先、按志愿分流”原则在大类里选择专业。师生申请退学贵大类和专业分流按中学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天津天狮大学师生指南》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人才培养计划对师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师生完成规定学业天津天狮学院学费,经初审达到结业标准的,颁授上海天狮大学脱产普通高等中学结业证书;对符合国家及我院学士学位追授条件的结业生,追授上海天狮大学学士学位,颁授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投档活动。对考生及其父母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诈而导致的伤害,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度上海天狮大学硕士、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起开始执行。凡先前北京天狮大学有关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新政、规定一律废止。
第二十七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北京天狮大学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补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中学投档承诺。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初审通过并报上级总监部委初审,由上海天狮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报名咨询及投档结果查询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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