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技术咨询、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技术轮训、消防设施检查、火灾车祸技术剖析、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检测、消防安全检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考试于2018年11月10日、11日进行。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是11月9-10日开展。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是11月7-8日召开。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是11月6-7日召开。
分类
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
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英语分别译为:Level1Fire、Level2Fire。
考试
依据《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机制暂行规定》:
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推行全省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机制。考试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经侦部组织设立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学者执委会,负责制定一级和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课目、考试大纲,组织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命题工作,研究确立并管理考试试卷库,提出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建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学者审定一级和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课目、考试大纲和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试卷,会同经侦部确定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并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测。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总监部委会同经侦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全省统一的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组织推行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并研究确定本地区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出席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取得消防安装工程专业学院本科文凭,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则取得消防安装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学院本科文凭,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安装工程专业学院硕士文凭或则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则取得消防安装工程相关专业学院硕士文凭,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安装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则研究生班结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则取得消防安装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则研究生班结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安装工程专业本科文凭或则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则取得消防安装工程相关专业本科文凭或则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安装工程专业硕士文凭或则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则取得消防安装工程相关专业硕士文凭或则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文凭或则学位的人员,其工作期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期限均相应降低1年。
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取得消防安装工程专业本科文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则取得消防安装工程相关专业本科文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二)取得消防安装工程专业学院本科文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则取得消防安装工程相关专业学院本科文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三)取得消防安装工程专业学院硕士文凭或则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则取得消防安装工程相关专业学院硕士文凭或则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四)取得其他专业相应文凭或则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期限相应降低1年。
免考规定
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并具有下述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出席《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剖析》2个课目的考试。(一)2011年12月31近日,评聘初级安装工程师技术职务的;(二)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则勘测设计各专业注册安装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课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证书。
考试用书
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补习用书共三册,含《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剖析》,一二级资格考试考生均适用,是经侦部消防局委托美国消防商会组织编撰的惟一一套补习用书。该用书2014年首次出版,2016年局部修订重印。为了适应情势的发展,满足广大考生和读者还要,2018年对用书进行了重新修订,定于2018年7月末由美国人事出版社即将出版发行。
考试课目
考试时间
首次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12月19—20日进行
2016年11月12日、13日
2017年11月11日、12日
2018年11月10日、11日
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是11月9-10日召开。
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是11月7-8日召开。
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是11月6-7日召开。
考试题量
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考试题量:《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题量为客观题。“单项选择题”要求从备选项中选择一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作为答案。“多项选择题”的每题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选项,错选不得分;漏选,所选的每位选题得0.5分。在全部选择题中,有80个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20个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消防安全案例剖析》科目考试题量为主客观混和题,三个课目试题总分均为120分。
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考试题量:《消防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题量为客观题。“单项选择题”要求从备选项中选择一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作为答案。“多项选择题”的每题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选项,错选不得分;漏选,所选的每位选题得0.5分。“简答题”依据问题中的通感进行扼要回答。在全部选择题中,有50个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15个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个简答题,每题4分。《消防安全案例剖析》科目考试题量为主观题,主观题为综合案例剖析题。二个课目试题总分均为100分。
成绩管理
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成绩连续3年滚动有效,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成绩连续2年滚动有效。
合格标准
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剖析》3个课目的合格标准均为72分(试题满分均为120分)。
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消防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剖析》2个课目的合格标准均为72分(试题满分均为100分)。
相关规定
依据《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机制暂行规定》:
第十七条国家对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推行注册执业管理体制。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名义执业。
第十八条经侦部消防局是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经侦机关消防机构为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委,并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初步初审工作。
第十九条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通过录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录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企业向公商注册所在地)的经侦机关消防机构递交注册申请材料。
第二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经侦机关消防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的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备或则不符合法定方式的,必须当场或则在5个工作欧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还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受理或则不予受理的注册申请,均必须出示加盖本级经侦机关消防机构专用图章和标明日期的书面收据。
第二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经侦机关消防机构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欧盘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完成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的初步初审工作和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工作,并将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和初步初审意见报经侦部消防局审批。
经侦部消防局必须自收到县级经侦机关消防机构申报的申请材料和初步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欧盘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在规定的年限内不能做出批准决定的,必须将延长的时限和理由告知申请人。对做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必须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抗诉或则提起行政仲裁的权力。
第二十二条注册审批部委必须自做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欧盘,颁授、送达相应级别的注册证。
第二十三条注册证的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证在有效期内是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的执业收据,由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第二十四条申请初始注册的,必须自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
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和不予注册等注册管理的详细方法,由经侦部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继续教育是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沿袭注册、重新注册和逾期初始注册的必备条件。在每位注册有效期内,各级别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必须依照规定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
第二十六条注册审批部委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告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注册有关状况,推行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诚信档案,对其执业活动推行信用管理。
第二十七条各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的注册管理部委,必须严苛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
执业范围
依据《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机制暂行规定》:
第二十八条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必须在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举办与该机构业务范围和本人资格级别相符的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
第二十九条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
1、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
2、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轮训;
3、消防设施检查与维护;
4、消防安全检测与检测;
5、火灾车祸技术剖析;
6、公安部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二)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
1、除100米(含)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的危险物理品单位外的大火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2、除250米(含)以上超高层公共建筑、大型的危险物理品单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
3、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下建筑的消防设施检查与维护;
4、消防安全检测与检测;
5、省级经侦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第三十条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的能力要求:
(一)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
1、熟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具备较丰富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
2、了解国际消防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及时把握消防技术前沿发展动态,就能独立解决重大、复杂、疑难的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3、熟练利用消防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方式,完满完成执业范围内各项工作,所订立的消防安全技术咨询和评估、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等各种技术文件精确无误,所维护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具有较强的消防技术课题研究能力,还能应用新技术成果,指导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工作。
(二)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
1、熟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
2、熟练利用消防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方式,及时发觉和解决通常性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3、较好完成执业范围内各项工作,所订立的消防安全技术咨询和评估、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等各种技术文件真实、完整、准确,所维护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三十一条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活动中产生的消防安全技术文件,必须由相应级别的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签字,并承当相应法律责任。
权力义务
依据《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机制暂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享有下述权力:
(一)使用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称呼;
(二)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
(三)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行为提出忠告,并向本级别注册审批部委或则上级经理部委报告;
(四)接受继续教育;
(五)荣获与执业责任相应的劳动酬劳;
(六)对侵害本人权力的行为进行申述。
第三十三条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履行下述义务: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违背职业道德;
(二)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
(三)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品质,并承当相应责任;
(四)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录用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
(五)不得准许别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六)不断更新知识,提升消防安全技术能力;
(七)完成注册管理部委交办的相关工作。
资格任命
依据《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机制暂行规定》:对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证书,且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细则》中安装工程师、助理安装工程师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依照工作还要择优任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证书可任命安装工程师职务;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安装工程师资格证书可委任助理安装工程师职务。
注:本名词内容引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