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享受探亲假的同学们请留意,探亲申请审批步骤更方便啦~
为便于同学们报销,人事处简化审批补办手续,《探亲申请审批表》中不再须要被探亲对象的单位,或村委会、村委会等签章~只需同学本人填写信息,所在单位及人事处审批才能去报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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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教员工可以享受探亲假呢?
按照国家规定探亲假申请书,但凡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即将员工,因父亲、配偶不在一起,又不能运用休假假日相会的都可以享受探亲周末及相关待遇。
探亲假的规定及报销范围是如何的呢?
看望对象
配偶
已婚(含离婚)探视父亲
未婚看望父亲
周末
每年一次
(寒、暑假中)
每年一次
(寒、暑假中)
每四年一次
(寒、暑假中)
交通成本
搭乘的交通工具和标准按财务规定为准,足额报销。
往返车费在本人基本薪资30%以内的本人自理,超出部份报销。
留意事项:
1.一年中夫妻双方有一方享受探亲假,另一方就不能再享受。
2.与母亲一方搬到一起或才能在休假假日团圆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3.已婚(含离婚)教员工探父亲的一年一次;未婚探父亲的四年一次。
4.新进校的教员工从进校后下一年起就能享受探亲假。
探亲假的手续怎么代办?
1、凡符合探亲条件的教员工在探亲之前,于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薪资福利办公室板块下载《复旦中学教员工探亲申请表》新版。
2、离校前,于所在单位(系、所)申领好休假手续,领导初审盖章。
3、假期结束后探亲假申请书,及时向单位报帐。
4、持《申请表》到人事处薪资办(第一教学楼1313)申领审批手续。
5、凭初审后的《申请表》和有关报销收据至校财务处报销。
如有疑惑,可咨询人事处薪资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