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规范招生和考试行为,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岳教体发[2022]102号)和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岳教体发[2022]6号) ),根据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招生关于中小学实施“阳光招生”的通知》(岳县办公室[岳教体发[2014]51号)和《岳阳市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岳教体发[2019]17号)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实际,专门制定本方案。
一、阳光招生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招生政策、计划、范围、招生条件、办法、结果向社会公开。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坚决禁止超计划、跨范围招生。
2.坚持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原则。 加强普职招生和资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高中教育,同步推进我县普职招生和高职招生。
3.坚持集中招生与双向选拔、校本招生相结合的原则。 招生范围按高中地理位置划分,禁止跨范围招生。 考生按要求填写自己喜欢的学校,高中将根据考生的意愿和成绩择优录取。
二、招生范围及计划
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职业高中共招收新生2900人,实施方案由职业高中制定。 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如下:
学校
招生计划(人)
招生范围
县职业中等学校
2300
县
新科职业学校
600
县
全部的
2900
2.普通高中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如下:
学校
招生计划
(包括特殊学生)
特殊人才招生计划
招生范围
县第一中学
1000人(文化生950人、特殊人才40人、特派生回国及相关军烈子安置招生计划预留10人)
音乐专业学生10人岳阳市一中分数线,艺术专业10人,田径专业12人(男生8人,女生4人),男篮专业5人,高水平运动员3人,共40人。
面向全县招收文化生和特殊人才。
县第二中学
900人(其中特殊人才90人)
音乐专业40人,书法专业20人,体育专业30人(其中田径25人,男篮5人)岳阳市一中分数线,共计90人。
文化生考入岳阳县八中、集英学校、城关中心学校、鹿角中学、友爱中学、中州中学、黄沙中学、黄秀学校、马塘中学、湖州学校、月雅学校等学校; 特色专业 体育、书法、篮球面向全县学生开放。 音乐不招收县四中招生范围内的学生。
县第三中学
600人(其中特长生62人)
美术组有30人,男足有22人(其中守门员2人),男排有10人,共计62人。
文化生考入新强中学、昌湖中学、白象中学、步县中学、凤凰学校、泉口中学、新开中学、婺源中学、饶村中学等学校; 足球、排球特长生向全县开放招生,美术类不招收县四中招生范围内的学生。
县第四中学
400人(其中特长生20人)
美术10人,音乐10人,总共20人。
文化生和特殊人才被杨林中学、工田中学、甘田中学、越天中学、茂田中学、相思中学、云山学校、张谷英中学等学校录取。
悦雅
学校
520 人
县内300人,县外220人。
全部的
3420人
212 人
三、招生程序
1.录取依据。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考试成绩。 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B级及以上(含B级)的省级示范高中学生; 招收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C级及以上(含C级)的其他高中学生; 普通高中招收学生理化实验操作考试考核成绩必须达到C级及以上(含C等),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二)学生文化成果。 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成绩及权重如下: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每项100分,总分为1060分。
(三)特殊人才录取依据。
① 体卫部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特殊人才专业测试。 同时,确定普通高中入学考试总成绩。
②特殊人才招生按照体卫处印发的《岳阳县普通高中音乐、体育、艺术等专业2022年特殊人才招生计划》执行。
③ 在国家、省、市相关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录取方式:参加省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组织的省运动会、省中学生运动会、省锦标赛,或参加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国青年锦标赛并获得个人比赛个人成绩前3名的学生将纳入县一中特殊人才招生计划。 按照中考总成绩录取不超过3名学生。 ; 参加上述比赛并取得省级个人项目前5名、全国个人项目前8名的学生,以及参加岳阳市中学田径运动会并取得前3名的学生个人项目中的个人,纳入普通高中(县一中)特殊人才招生计划的除外,相应招生范围内的普通高中按总数录取特殊人才中考成绩降低30%。
④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的加分或优待项目,相关专业及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根据有关文件,国家和西藏自治区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驻边远地区军人子女,二类(含二类)驻海岛部队军人子女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规定的2级及以上人员子女,驻航空、潜艇、航天等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高危、高危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和烈士军人子女中考期间录取核相关岗位录取分数线降低10%; 作战部队和国家确定的一、二类困难军人子女 边远地区军人子女、解放军总部指定的三类海岛部队子女、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人员、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立二等功、战时立三等功以上军人的子女,在录取过程中被录取。 录取分数将在录取分数的基础上扣减5%; 现役军人子女中考中考获三等功或受到军区以上单位表彰的,按录取分数线降低3%录取。 如果同一候选人满足多个奖励积分或优惠条件,则仅考虑最高的录取。
2、主要工作流程。
(一)招生推广。 全县统一印制招生政策宣传材料,对所有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时间表、招生办法等予以公开公布,并设立咨询热线接受公众询问。
(二)自愿填写申请表。 ①初中毕业生可以选择向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自愿或非全日制申请。 ②初中毕业生报考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培训(以下简称“委托培训生”),可以选择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两个系列,也可以同时报考填写申请表后的一般和职业培训。 ③申请县一中的学生,填写志愿申请县一中后,可以选择报考学区内的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也可以同时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校,也可以申请月雅学校。 ④报考县二中、县三中、县四中的考生,家庭条件较好,愿意就读民办学校的,可报考月雅学校,同时报考学区内的高中,但必须明确注明自己的第一选择和第二选择,如果你不选择报考悦雅学校,则只能报考学区内的高中,并且不能跨地区申请。 ⑤报考职业高中的学生可选择“岳阳县职业中专”和“岳阳县新科职业学校”。 ⑥ 申请特殊人才的考生必须参加县组织的专业学生考试。 录取顺序如下:迎新委员会见习生、县一中特殊人才、县一中文化生、县一中文化生填写月雅学校第一志愿、县第二中学、县第三中学、县第四特殊人才中学、县第二中学。 、县三中、县四中、职业高中学生。 上一批未录取的学生须参加下一批的录取。
(三)入学考试。 高中学校招生根据考生意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而定。 高中学校不得以其他形式组织招生考试。
(四)招生与录取。 实施工作在县高中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高中招生办组织实施。
(五)登记。 中心中学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招生名册后,向初中学校发出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被录取的高中报到。 基础教育单位根据录取名单办理注册手续。 超出计划录取或未经高中招生办公室统一批准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
三、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招生分为委托生、特殊人才招生和通识生招生两类,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按顺序录取委员会学员(预录)、县一中特长生、县一中文化生; 第二批按顺序录取月雅学校文化生、县二中、县三中、县四中。 招收特殊人才、县二中、县三中、县四中、职业高中学生。
(一)第一批录取办法。
首批按顺序录取委员会学员(预录)、县一中特长生(先篮球,后田径、音乐、美术)、县一中文化生。
① 预准入委员会。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招收岳阳县2022年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要求,所有专业学生均预录按 1:1 的比例。 预录取后,因资格审核等原因未正式被所申请院校录取的学生,将根据文化成绩和考生喜好,择优录取相应的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 已填报县一中的学生,只能按照县一中的竞争录取方式录取。 分数线补充录取。 预录取或者正式录取的委托实习生主动放弃入学资格的,取消其普通高中补考资格,并可只能补考相应的职业高中。
②招收县一中特殊人才。 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按照录取标准择优录取。 未完全录取的特殊人才计划人数,不纳入文化生招生计划。
③招收县一中文化生。 学生分两批录取:一是指标生录取。 享受定向生政策的学生,必须是初中七年级起在校就读,并已在初中就读三个学年(吉英学校享受定向生政策的学生,必须是初中就读学生)高中八年级起)实际就读并在初中就读两个学年的在读初中学生)。 县一中计划招生950名文化生中的60%(570人),按照各初中学校参考数,按等比例直接分配给各学校择优录取。 所有目标学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全县第950名学生成绩的95%。 若招生名额未满,则将其纳入竞争性招生,择优录取。 二是竞争性招生。 目标学生录取后,剩余文化生将实行竞争录取。
(二)第二批录取办法。
①月雅学校文化生招生。 录取将遵循根据申请人的学业成绩优先的原则。
②招收县二中、县三中、县四中的特殊人才。 根据考生意愿,按照特殊人才录取标准予以录取。 未填补的特殊人才计划招生人数纳入文化类学生招生计划。
③招收县二中、县三中、县四中学生。 候选人将根据他们的意愿进行选择,并根据他们的文化成就进行选择。
④进入职业高中。 将根据候选人的意愿和文化成就予以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参加2022年岳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无法通过岳阳市初中研究生准考证提供网上查询成绩的学生不能参加招生。 录取完毕后,县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各批次高中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向各高中学校提供录取名册,下发录取通知书。 高中必须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入学。
4.职业高中招生。
职业学校招生与普通高中招生同步进行。 只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予录取普通高中; 同时申请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的学生,成绩达到所在地区高中分数线的,先进入普通高中,后进入职业学校。 招生结束后,县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向各职业学校提供录取学生名册,并发出录取通知书。 各职业学校按规定时间组织学生入学,做好稳定生源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高中招生工作必须在县高中阳光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高中阳光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解决。
2.严格招生程序。 中考成绩公布后,各初中学校要认真组织考生及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志愿报名系统填写网上报名表(点击“岳阳县”)并打印保存; 班主任及其他教师不得代考生填写本表。 志愿者。 各初中学校必须准确、及时报送生源、志愿者、考试、考试等信息,不得迟报、隐瞒、漏报、误报学生基本信息。 《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和《2022年岳阳县高中“阳光招生”实施方案》提前向社会公布,初中学业成绩考试科目、形式、分数和成绩能力考试成绩全面向社会公开;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和表现形式; 公开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的计算方法和成绩查询方法; 公开各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等。
3.规范招生行为。 各高中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规定程序办学。 未经授权,不得提前预登记。 不得以学科竞赛或者其他方式提前招收新生。 不得招收超出计划招生的学生。 不得违规招收招生范围外的学生。 他们不得招收已被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 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允许有学籍,也不允许接收寄宿生,造成学籍分离。
4、严格工作纪律。 招生工作人员要增强诚信服务意识,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妥善处理群众诉求,主动为学生和家长答疑解惑。 招生工作人员、高中行政干部、教师不得收受学生家长与招生、招生有关的饮食、娱乐、红包。 未经县教育体育局批准的县外职业学校(学院)不得在我县招生。 各中心学校、初中要争取当地党政重视,协助司法部门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规招生行为。 严禁各乡镇中心学校、初中教职工(含小学和退休教职工)擅自向县外职业学校推荐学生或者提供生源信息,获取入学回扣。 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
5.加强社会监督。 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设立咨询举报热线(0730-、0730-),举报邮箱:,广泛接受监督来自公众。
岳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2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