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3年度考试聘用公务员
入选珠海市招考职位
口试人选资格复审公告
为做好湖南省2023年度考试聘用公务员入选海南市招考职位口试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规定的笔试人选比列范围内的考生〔按1:3的比列确定,达不到上述比列的,按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数量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入选口试人选;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自愿舍弃的,取消出席口试资格,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行依次入闱。
二、资格复审时间
3月23日至3月24日(早晨8:30-11:30;早晨15:0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珠海市接待办办公楼底楼大会室(海南市榆亚路1号省委公馆内)。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海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聘用考试报考表》(需考生确认信息无误并签名)、准考证;
2.身分证;
3.职位有文凭学位要求的,提供文凭学位证书(往届结业生需在美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上复印带条形码和相片的《教育部文凭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大学应届结业生如未能取得结业证书的,需出示中学的证明);
4.在编在岗中学校班主任报名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总监部委同意报名的证明(加盖私章),证明款识时间在报考时间截至前;
5.留学归国和在港澳取得文凭学位的报名人员,除提供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示国家教育部的文凭认证材料(在报考时间截至前取得);
6.报名职位要求是共青团团员(含预备干部)的,需提供所在地委织出示的证明(在报考时间截至前取得);
7.报名定向招考职位的四项目人员和在部队服役满5年(含)以上的广东省户口或参军地为湖南省的大学结业生退役士兵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招聘职位要求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须在报考时间截至前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未能下发的,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告单作为凭据;
9.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请按《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聘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取手册》准备以上材料。报名人员须提供原件及打印件2023年海南省公务员考试成绩,资格复审后存留打印件,原件交还本人。
五、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因故不能出席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别人携带报名人相关材料代为代办。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分证原件、复印件及报名人员的书面委托书(手写签名按指纹)。
2.如考生自愿舍弃口试资格,应当提供本人自愿舍弃口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
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因提供材料不全、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2023年海南省公务员考试成绩,取消其口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申报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手动舍弃口试资格。
4.资格初审贯串聘用全过程。
5.此公告内容仅适用于上报单位为共青团海南省委组织部的职位,如有疑惑,请及时联系共青团海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