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陈中中学教师郭立浩违规补课。2021年7月7日,郭立浩在富城街道一品十家小区26栋3号车库内违规组织14名学生补课。8月23日,县教育局给予郭立浩行政警告,认定其当年考核“不合格”,扣减其当年激励业绩、增量业绩,取消其三年内评优评奖、职称申报、职务晋升资格,调离陈中中学;对学校校长顾秀莲进行提醒谈话,对教育科学处副处长董存权进行训诫谈话。
富宁县陈良中心小学教师夏正文违规补课。2021年8月11日,夏正文在富城街道府前街5号楼1单元402室违规组织6名学生补课。8月23日阜宁县陈集中学,县教育局给予夏正文行政警告,认定其当年考核“不合格”,扣减其当年激励业绩、增量业绩,取消其三年先进优秀评先评优、职称评先、职务晋升资格,将其调离陈良中心小学。该校校长刘勇被谈话提醒,副校长倪伟被谈话训诫。
此次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问题的通报,充分彰显了富宁县纪委监察委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师德作风问题的坚定决心。富宁县纪委监察委将会同县教育局党委严格落实“四个统一”要求:凡被举报违规补课的教师,即使没有现场证据,也要进行提醒谈话,打消部分教师的侥幸心理;凡被查出违规补课的教师阜宁县陈集中学,一律给予行政警告、调整职务、扣除当年激励业绩和增量业绩,当年考核认定为“不合格”,取消三年内评优评奖、申报职称、晋升职务资格;凡对不主动查处的教师违规补课行为的学校,一律“一案三查”,除处理教师本人外,还要追究学校校长和负责监管的负责人的责任;凡不认真核实、任意查证否定,导致被举报的教师继续违规补课的调查人员,一律按违反工作纪律的原则追究责任,并以强有力的问责机制,推动整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富宁县教育局切实履行“管行业、管作风”职责,对存在违法违规辅导行为的网校头条,依法查处,并点名通报曝光。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构要主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教师违法违规辅导问题,督促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切实承担起管理监督责任,破解违法违规辅导等“难解”教育难题,以优良师德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