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为维护和保障被暂停专业考生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创造更多的考试机会,我省最大限度地安排了区域经济发展与管理(本科)、监狱管理(本科)专业的考生人数。 ),以及过渡时期的监狱管理(本科)。 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药学(本科)、护理(本科)、工程管理(本科)8个专业的课程考试安排(含实践课程)。
三、根据国家相关要求,2026年起,我省将对目前正在考试的44个专业调整考试计划。 调整后,各专业的课程将发生较大变化。 为了减少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对考生的影响,更多考生将有机会参加调整前课程的考试。 2024年上半年,我省将在前期课程考试安排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安排44个调整专业及后续调整专业(含实践课程)的考试安排。
4.对于既有理论又有相应实践环节的课程,考生一般应在理论考试合格后报名参加该课程的实践评估。 考生通过本专业所有课程后,方可报名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及其他毕业考核。
请相关考生按照我省专业停课调整的时间点和相关要求,合理规划、科学制定自己的课程学习和考试计划,尽快完成所学专业的课程考试,及时办理毕业手续。
2024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指南
1.申请专业及课程
1、各专业理论课详细考试安排详见本册子《2024年上半年开课专业理论课考试安排》(附件1)和《停课专业理论课考试安排》 2024年上半年”(附件1)。
2、各专业实践课考试安排详见本手册《2024年上半年开学专业实践课考试安排》(附件2)和《2024年上半年开学专业实践课考试安排》 2024年上半年停办专业名单》(附件2)。
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学考试信息系统)查看相关信息。
二、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民族、种族、文化程度,均可按我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对于已宣布暂停的专业,只有在校生可以根据相关文件申请。
3、有申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
三、申请方法
(一)信息登记
1.新生须登录自学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图像及符合要求的个人图像信息。 个人信息、身份证图像、个人形象信息验证通过后,考生方可报名并缴费。 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在报名期间携带身份证件到选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
付款完成后,注册信息将被保留; 如果未完成付款,报名信息将失效,必须在下一个理论课程报名期间重新报名。
2、在校考生完成一次报名后,可登录自学信息系统直接报名并缴费。
3、尚未完成报名的在校考生须登录自学信息系统,在有效期内上传符合要求的身份证件图像和个人形象信息进行报名。 如果考试通过,考生的报名信息将被保留; 因个人信息不正确而未通过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期间向市教育考试院申请修改信息,届时不再受理申请; 如因其他原因未通过考试,考生在报到期间须携带身份证到选定的报到点进行现场报到。
4. 注册所选的注册站点。 当前业务处理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修改。 报名完成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形象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 确需修改信息的,须在报名期间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信息修改,届时将无法报考。
5、考生在报名过程中设置的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 因密码泄露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申请及缴费
1、报考前,考生须阅读《考生须知》和《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并签署《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承诺书》。
2、考生应报考当时《报考指南》中公布的课程。 理论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可以选择修读两个专业。 每半天的考试只能选修一门课程。
3、考生可同时报考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课程进行自学考试; 申请本科专业自学考试的考生,申请毕业时,须持有具有学历资格的高等教育机构或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专(或文凭)。 以上)学历证明,该证书必须在学信网注册。
4、申请限制课程的2024年北京自考报考时间,考生须先通过自学信息系统选择限制课程,然后在报名期间到所选报名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审核通过者到报名中心缴纳限制课程申请费,报名中心代为网上支付。 支付。
5、报考时,考生须仔细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现行标准执行)。 付款成功后,课程报名将不予修改,报名费也不予退还。
4. 报名时间
1、理论课程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时间为2024年1月5日-10日每天8:00-22:00; 考生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5日-10日2024年北京自考报考时间,每天9:00-22:00、11:30、14:00-17:00。
2、实践课程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6日至30日每天8:00-22:00。
5. 考试
1、市教育考试机构按照《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工作规则》(河北教育考试院[2022]15号)组织理论课程考试,所有考试均在规范考点安排。 考生可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 所有考生入场前均应接受安全检查。 手机等通讯设备和背包等非考试用品不得带入考点封闭区域。 因身体原因(如安装起搏器等)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3、考生必须遵守考试规章制度,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违反考试规则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考试作弊涉嫌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理论课考试,考生可在考前1周登录自学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知》。 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务必牢记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
5、实践课程考核由考试学校组织实施。 考核时间和考核要求可在相关考试学校网站上查到。
6、考生可于2024年5月10日17:00后登录自学信息系统查询考试(考核)成绩。
七、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86)河北省政府办函186号《转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各机关、单位应为考生提供5-10天的预考时间。考试复习请假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不扣薪,不影响奖项评审。
六、毕业生使用及待遇
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国务院国发[1988]15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规定:在职人员工资低于在职人员工资的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不得领取毕业证书,自即日起,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
7. 其他
1.建议参加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的考生根据报名的课程和教材目录提前准备指定教材,避免教材出版商短缺影响备考。
2、残疾人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参照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残疾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管理规定》(教教[2017]4号)由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办。 其他环节按照省级考试规定执行。 商业法规的执行。
附录:
一、2024年上半年河北省自学理论课程考试安排
二、2024年上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