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工作司《关于开展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部[2023]15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202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中心安排
普通考生、脱贫户考生、退役大学生、军人考生在考生报考点设立考点,确定所在设区市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试点。大学位于。 具体测试点由各设区市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
(2) 门票打印
考生准考证号码由计算机随机生成。 考生须于3月23日至3月30日期间凭账号和密码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下同)打印准考证。 考生(含获奖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将于4月24日左右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凭账号和密码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查询。 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成绩复核,但试卷不予检查。
2. 填写志愿者表格
(一)招生计划。 各招聘机构要明确人才选拔培养定位,综合考虑院校定位、教学质量和办学条件等因素,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就业导向、合理安排招生专业和规模,着力布局产业升级和改善民生。 招收急需专业学生,重点关注电子信息、机械、生物医学工程、绿色环保领域相关专业。 分别制定普通考生、家庭经济困难考生、退役大学生军人、获奖考生招生计划。
(二)招生规定。 各招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制定2024年专科升学本科招生规定。 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规范,包括学校全称、学校地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学校类型(如普通或职业)大学、公立或私立大学或独立学院等)、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专业教学和培训使用的外语、身体条件要求、录取规则、学校住宿条件、学费标准、资助政策以及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类型等信息、联系电话、网址等说明。 招收医学类专业的大学对考生专科专业有要求,或者毕业后申请职业资格证书有限制的,必须在章程中明确说明(如临床医学、护理等)。 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和法律顾问审核研究确定后,报我部审核备案,并于4月5日前在学校官网向社会公布。学校于2019年开展招生工作。按照招生章程规定,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招生章程的真实性负责。
各有专科升本科招生任务的高校请于3月25日前将本校专科升本科招生简章一式5份报我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民办高校还需提交本科生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以及学校法律顾问对我部门的审核意见。 (5份),电子版发送至:
(3)自愿设置。 普通考生、脱贫考生、退役大学生军人、获奖考生均以大学专业为单位填写申请表。 分为两批:常规志愿者批次和志愿者征集批次。 常规志愿者批次有 30 个并行批次和顺序批次。 请各高校专业征集志愿者,设立20个平行、连续的高校专业。 考生应根据报名时选择的类别填写类别内的院校专业偏好。 跨类别填写的选项无效。
(4)及时填写。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写与其报考类别相对应的专业偏好。
1.定期志愿者申请时间。 所有考生(含普通考生、家庭经济困难考生、退役军人)应于4月29日8:00至5月1日18:00期间填写常规报名表。获奖候选人将另行通知。
2.询问志愿者申请时间
凡未招收普通志愿者的考生(含普通考生、贫困家庭考生、退役大学生、军人考生)应于5月10日8:00至18:00填写《招募申请表》。
三、招生工作
招生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按照“高校负责、考试机构监督”的原则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在线招生管理模式。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对录取控制分数在相应类别以上的招生院校进行招生。 符合备案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由招生学校审核后与预录取意见一起报送,然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审核。 未报名的考生,招生计划剩余余额不再追加招生。
(一)普通考生
1、常规志愿者和征集志愿者均实行专业志愿者并行申报,投入比例与专业招生计划数量1:1。 录取前,根据拟录取的普通考生人数和考生成绩,划定各类别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优先进行常规志愿者批次录取。 录取完毕后,省教育考试机构将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常规志愿批次中未录取的考生填写招生录取申请书。
3、招生招生阶段结束后,招生人数仍不足的,招生机构应当提出降分申请。 经批准,公办本科院校可在本类别招生控制分数10分(含)以内申请降分,民办本科院校可在独立学院20分(含20分)以下录取考生已达到该类别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已填写招生学校专业申请表但尚未被录取。
4、普通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基础课、思想政治理论课、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大学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位考生按根据他或她所申请的类别确定。 位置。
(二)脱贫户候选人
1.对贫困户考生实行单独规划、单独评分、单独录取。 录取前,根据招生计划编号和考生成绩划定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 对于分数相同的考生,将按照普通考生相同分数的排序规则进行排序,以确定每位考生在其申请类别中的位置。
2、招生分为两批次:普通志愿者批次和志愿者批次。 常规志愿批次录取后,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并组织未录取的贫困户考生填写志愿申请和录取申请表。
(三)退役军人考生
1、退役大学生军人考生招生实行单独规划、单独招生。 省内应用型本科院校和职业本科院校将根据考生专业技能综合考试结果,结合考生意愿、在校期间成绩、任职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择优选拔。 成绩相同、志向相同的考生将合并录取。
2、招生分为两批次:普通志愿者批次和志愿者批次。 常规志愿批次录取后,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并组织未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军人考生填写志愿申请入学申请表。
3.退役大学生军人考生在部队服役期间取得三等功以上成绩并通过资格审查的2024专科录取时间是什么时候,免试职业技能综合考试,优先录取。 具有相同志向的考生将一起被录取。
(四)获奖候选人
1、获奖考生实行单独计划、单独线路、单独招生。 招生工作主要安排省内应用型本科大学和职业本科大学。 入学时间定于2024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获奖人选排序原则按获奖级别、全国大赛(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下同)一等奖(金奖,不分获奖项目) )、全国大赛二等奖(银奖)、全国大赛三等奖(铜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胜奖、省级一等奖(金奖)比赛进行排名; 获奖成绩相同时,按专升本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 每位获奖候选人按照其申请类别进行排名,排名相同、志向相同的候选人将被一起录取。
2. 获奖者将按照报名确认的申请类别优先提交并录取。 招生分为两批:普通志愿者批次和志愿者批次。 常规志愿批次录取后,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并组织未录取的获奖考生填写志愿申请和录取申请表。
3、获奖考生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参加普通考生、家庭经济困难考生、退役大学生、军人等类型、批次录取。 一经录取,不得参加获奖考生单独招生。
4. 入学审核
(一)被录取的普通考生和贫困家庭考生,应持招生院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职业(专科)证书,在录取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普通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军人考生,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退休证明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在录取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对不能按期毕业的普通考生、脱贫考生、退役大学生、军人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退役大学生军人入学后未报到并放弃入学资格的,不再享受免试专科政策。
(二)各招生机构要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核和审核,于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各招生机构要认真审核所属高职(院)毕业资格信息学校在新生注册时。 严禁对未取得高职(专)校毕业资格的新生(不含毕业生、退学生)进行电子学籍登记。 登记。 对必备学历不符合规定或者发现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以及弄虚作假、违纪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和学生。状态登记。 严禁为未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2024专科录取时间是什么时候,坚决杜绝任何学籍和学历问题。 隐患依然存在。
(三)专科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 毕业时,毕业证书上注明“我校XX专业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实际进入本科阶段、颁发毕业证书的时间填写。
5、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负责本专科升学考试招生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省教育考试局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 区、市教育局负责普通考生、脱贫家庭考生、退役大学生、军人考生文化课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 专业技能综合考核。 各地学校必须高度重视。 设区的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大专升本科考试第一责任人。 各招生学校主要领导是学校招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要及时成立相关工作领导机构。 小组制定了专升本考试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开展和有序的。
(二)规范团体考试管理。 各地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管理标准,建立健全大专升本科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考试管理制度,严格命题、试卷、运输、储存、发放等管理。落实到考试、考场各个环节,严格把关考生入口安全检查和考试。 检验检疫系统协调有关部门对考试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考试舞弊行为。 要进一步完善阅卷工作制度,加强阅卷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保密纪律,确保阅卷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三)提高培训质量。 各招生机构要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科学制定本专科生人才培养计划,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积极探索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实行分类培养和管理,提高专业建设质量。 、增强人才培养适应性,有效保证专科生培养质量。 各招生机构要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建立健全就业招生计划、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联动机制,多渠道促进专科至本科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
(四)严格工作纪律。 各相关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普通高考招生有关要求,严格遵守招生程序,严格遵守“十不准”、“三十不准”、高校招生“八项基本要求”。 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和新生学籍登记,防止冒充。 高考招生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涉及在校学生且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依法依规处理。
(五)加强宣传服务。 各地高校要加强对专科至本科招生政策的宣传引导,提供及时主动、准确有序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志愿者申请咨询、信息查询、温馨提示等服务。提醒。 应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候选人了解相关信息。 加强风险管控,及时回应考生和社会关切。
福建省教育厅
2024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