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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网校头条 > 自考 > 江西录取工作机制及平行志愿投档政策解读

江西录取工作机制及平行志愿投档政策解读

来源:网校头条网络整理 2024-07-14 14:50:37

四、招生机制

按照教育部要求,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督导”的招生体制,分批进行。

考生意愿是省级教育考试院立卷、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和江西省有关规定,按本人意愿立卷并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不得以“自愿放弃”为由要求撤回立卷;招生院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允许其撤回立卷。对已立卷但未被录取的考生,高校负责说明撤回原因2024高校录取分数线,并处理其他未尽事宜。

5. 关于平行志愿报名

江西省今年实施平行选择的批次包括:普通类本科军事类别提前录取(含历史学科组、物理学科组,下同)、本科定向提前录取、本科(含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预科班)、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提前录取;艺术类本科、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体育类本科、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三校联办本科、高等职业院校。

1.普通类考生总成绩相同按规定顺序录取

根据教育部相关数据管理要求,对我省考生文化考试各科目成绩进行四舍五入,作为考生立项排序、录取的依据。

并列报名时,只有总成绩与单科成绩相同才视为排名相同,否则总成绩相同但排名不同。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下列规则排序:考生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或数学最高成绩、外语成绩、第一志愿科目成绩、第二志愿科目最高成绩、第二志愿科目第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并列报名(是否以此排名作为录取依据,由学校根据招生规定确定)。学校在录取专业时,应按照招生规定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平行申请提交后,高校将获取考生的申请信息,仅展示考生本次提交的申请,不会展示考生平行填写的其他高校申请信息。

(二)平行志愿填报规则

每期平行志愿栏目仅申报一次,不再进行后续申报,对于未完成的高校计划,将通过网络方式征集志愿。

1. 一般规定

排序后,档案报送按照“分数优先、顺应意愿”的原则进行网校哪个好,即按照各大学确定的计划执行数1:1的比例,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逐一查找考生志愿排序(1→2→3→……→最后一个),符合报送条件的,报送学校。

2. 艺术

按照《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招生实施办法》(赣教考字[2024]2号)规定的备案规则执行。

3. 体育

对达到相应批次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控线的考生,按照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填报志愿和拟执行人数1:1的比例发送档案。专业成绩相同的,按文化总成绩排序(不分历史、物理组);文化总成绩相同的,按考生语文、数学总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最高成绩、外语成绩、第一志愿科目成绩、第二志愿科目最高成绩、第二志愿科目第二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

4. 来自三所学校的学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志愿和计划执行人数1:1的比例进行排档,若总成绩相同,则排名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

6. 关于单人志愿报名

(一)普通类。高考总成绩达到同批次文化控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考生意愿和学校确定的招生计划,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入档(特殊要求除外)。单选入档时,高考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不分先后顺序合并入档,学校择优录取。单选入档可延期。文化控分数线录取名额未满,采取网上志愿录取。

(二)艺术类:按照《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赣教考字[2024]2号)规定的备案规则执行。

七、关于志愿者招募

(一)征集志愿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写报名表。每批征集志愿时,只对本次征集考生所填志愿进行归档,之前填报的志愿无效。

(二)征集到的志愿原则上按空缺名额1:1比例报考(特殊要求除外);平行志愿只报考一次,不再进行后续报考。单项志愿可后续报考。

(3)普通高校在分批次招生时,如某高校在控制分数线内未满员,可对同批次报名该校的考生逐一降低录取分数线,降低分数线在20分以下的考生,由高校择优录取。

对于艺术、体育类专业,每批次录取志愿时不降低初定的录取分数线(包括专业资格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少数实行校考的高校可实施文化分数专项录取,具体录取办法经批准并公布在招生章程中。对于实行跨省联考的高校戏剧专业,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考试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格按照招生程序办事,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十不准”“三十不准”“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高等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招生程序录取考生,不得降低录取标准,不得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严禁招生工作人员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招生。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通过志愿报考指导服务牟取利润。

(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国家、省、院校、高中四级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间等,自觉接受监督。招生期间,各地学校要公开举报违规、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访,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诉求。加强招生信息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提高信息系统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防窃取的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系统和数据备份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要加强考生志愿报名等环节安全管理,教育学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学生个人和招聘信息安全,严防信息泄露或者被他人操控。

(三)严格落实招生宣传“禁令”。各地区各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讯”、“高分考生”、“重点率”、“升学率”等。各高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2024高校录取分数线,招生广告或宣传的表述要严谨规范,不得使用贬义、夸大、粗俗等不当语言或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高额奖学金吸引新生、违规承诺录取(包括承诺录取专业、本硕博专业等)、入学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争抢生源,不得以优质生报名表、志愿服务意向书等形式吸引、误导学生。志愿服务期间,要逐步减少校外招生宣传团队数量,进一步拓展网络咨询服务渠道。 严格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干涉考生志愿填报。录取通知书制作要坚持简洁、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全省高校录取通知书印发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办函[2020]23号)和《关于严把普通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印发寄递关的通知》(赣教办函[2022]29号)规定执行。

附件: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4 年 6 月 25 日

附录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

第一条 经审核确认并公示,下列考生可在总成绩基础上加分一定数额予以录取,同一考生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仅取最高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数不得用于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无省招生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录取项目。

1、烈士子女,可额外获得20分;

2.退役军人选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部队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加20分;

3.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加5分。

第二条 符合第一条所列条件的考生,须经本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省、市、学校三级公示,予以认定。获得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三条 平时荣立二等功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总部确定的二级以上岛屿上累计工作二十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总部确定的特殊岛屿上累计工作十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飞行、停飞不满一年或者达到最高飞行年龄的空勤人员子女、在舰船上工作二十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核相关岗位工作累计十五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全国一、二级英雄模范公安系统(司法行政机关一、二级英雄模范)优秀公民、一至四级因公殉职和致残的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以及军队退出现役人员、5A级青年志愿者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四条:普通类(史物理组)每批次高校征集志愿并提交录取材料时,控制分数线未填满名额的高校,可对同批次报考该校且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以内的考生降低填报分数,由高校择优录取。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每批次征集志愿并提交录取材料时,不降低初始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资格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少数实行校招的高校,可实行招生章程批准公布的文化分数专项录取办法。实行跨省联考的高校戏曲专业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边防人员子女预科班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部分高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推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录取等特殊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招收士官学生进行针对性培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残疾考生高考成绩符合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申请专业的学业、生活能自理的,高等学校不得以残疾为由拒绝录取其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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