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工程师考试要求如下:
1.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4年。
2. 具有大学大专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6年。
3.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的人员。
4.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需提交《香港、澳门居民报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其中一份由香港人力资源部、澳门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出具。
此外,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还包括专业、技术负责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的具体要求,建议查看官方报名公告以获取详细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即使参加了考试,成绩也将无效。
请注意,报考条件可能会根据考试时间和政策有所变化,因此,建议在决定报考前咨询当地考试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过期或遗失者,应及时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考试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按作弊处理。
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此外,考生在考试前15分钟应到达考场。开考后15分钟内应完成相应试卷。开考45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对于过滤掉的信息,如成绩查询、考场信息、成绩公布等,考生无法自行过滤,需要等待相关官方通知。请考生关注考试中心官方通知,避免错过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