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于2018版清单计价下的建设安装工程造价管控、计价争端、合同对价疑难详解专题轮训班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党中央提出了强化供给侧结构性变革的战略决策,核心是大力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费用、补瓶颈),契机是基础设施建设。这给安装工程建设领域带给了又一轮发展机遇。造价是安装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重要环节,加强安装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对确保施工品质和安全至关重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明晰提出,要建立安装工程量清单计价机制和安装工程造价信息公布模式,产生统一的安装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安装工程造价。工信部组织有关单位盘发的《工程造价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更是为“造价”操作与管理指明了方向。
随着税务税务合并的完成,明晰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寿险费、基本医疗寿险费、失业寿险费、工伤寿险费、生育寿险费等各项社会寿险费(四险)交由国税部委统一征收。
在这之前,建筑行业大部份建企对于职工医保这块有的是没交,有的是按最低标准缴医保(没有全额缴付)。而目前由国税部委统一销毁之后,建企的人工费费用必将大跌。
这也就导致了一个问题,村民工的医保来自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的资金来始于项目,而且项目在立项、概决算及招标价格底下又没有专门的这笔开销。施工单位该如何办?
关于“有效遏止底价中标和严重不平衡价格”也有相关要求。对于招招标领域,一方面,放宽市场主体定价自主权,修订投标控制价的编制和初审等内容,增加编制根据的严苛程度,让招标单位更能充分体现其竞争力;另一方面,不断加强计价规范中有关单价协议在清单计价、计量、合同对价调整等的相关内容。这一放一收,起到了有效遏止底价中标和严重不平衡价格的现象。
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建设项目各参与方应当探讨怎样举行全过程安装工程造价管理,把清单规范仔细研究浅显,通过清单规范的阶梯,切着力实关注安装工程项目价值增值,2018清单规范正式颁布的好消息,为实现发、承包双方的共赢梦想带给新的希望。
建设安装工程造价管理仍然是建设安装工程承建各方关注的重点与难点。我们综合相关资料和文件,例如,《18版清单计价规范前沿信息》、《建设安装工程安装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建设安装工程造价鉴别规范》(GB/-2017)、《建设安装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GF-2017-0201)、《建设安装工程对价对账暂行方法》(财建〔2004〕369号)、《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分包非法发包等非法行为认定取缔管理方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出台《标准设计投标文件(2017年版)》等五个标准投标文件,《审计署关于逐步建立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18年审计署令第11号)、以及筹划中的《建设安装工程施工协议争端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询意见稿)》等文件,提出对策,决定举行“2018版清单计价规范下的建设安装工程造价管控、计价争端、合同对价疑难问题解读专题轮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2018年7月17日,安装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标准修订完稿协调会大会纪要解析
1.扩大综合总价和人工费的估算口径,修订综合总价定义。综合总价中应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和收益,其中人工费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和缓解安装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要求应包含原养路费中女工的四险一金等内容
2.各专业安装工程计量规范的规则原则上应根据设计实体量进行编制,不予编制施工作业面、预留量等应由建设主体自主确定的内容
3.修订投标控制价的编制和初审等内容,增加编制根据的严苛程度
4.养路费中排污费调整为环境保护税纳入管理费中,女工的社会保障费和社保纳入人工费,养路费不再单独列项。费用在汇总表中单独列举
5.计价规范中关于协议的条款内容与相关法规规章协调统一,并在规范条文说明中提高引导性的内容
6.建立计价规范中有关单价协议在清单计价、计量、合同对价调整等的相关内容
7.各专业安装工程计量规范的项目设置中取消工作内容部份
8.举措项目费中模版清单迁往分部分项安装工程水泥清单
9.安装工程量估算规范表中的“注”内容,对章节中的共性描述置于章节说明中,对分部分项清单中的个性描述仍置于表后。
10.“《城市轨道交通安装工程决算定额》(通讯安装工程册、信号安装工程册)、《房屋建筑与装潢安装工程安装工程量估算规范》、《矿山安装工程安装工程量估算规范》、《构筑物安装工程安装工程量估算规范》、《爆破安装工程安装工程量估算规范》,征询意见稿”解读
11.协议专用条款违反了清单计价规范怎样处理
12.新版清单计价规范对底价中标、不平衡价格、非法发包、违法分包的影响
(二)清单造价管控
1.投标安装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控制价常见错误问题
2.安装工程对账报告中以漏项为由增补安装工程对价2024年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应怎样认定?
3.对不平衡价格处理是否有相关造价文件规定?
4.“价低量增、量减;价高量增、量减”不平衡价格问题
5.不平衡价格项目超过或减轻安装工程量的新增总价怎样确定?
6.不平衡价格项目对账时以投标控制价×(1-中标上浮率)进行扣减和调整问题
7.价格显著偏低的清单项目,未按图纸设计内容施工,怎么确定审减额?
8.不平衡价格失败后综合总价是否再次组价?
9.投标文件及协议条款不合理问题
10.清单综合总价中风险范围、幅度界定以及安装工程利差调整问题
11.消耗量定额欠缺、信息售价欠缺问题
12.人工费调差文件的争议处理
13.固定价钱协议的人工费是否不可调整?
14.人工费定额调整后,在建项目的对账对价能够调整?
15.“政策变化、情势变更、显失公正、重大误会、无限风险”等对人工费和材料费调整协议对价的影响?
16.固定单价方式下安装工程量清单错漏问题
17.建设安装工程固定价协议怎样调整价差?
18.材料暂估价造成的协议价钱调整问题
19.暂估材料总价与专业安装工程暂估价的投标问题
20.设计变更造成综合总价再次确定问题
21.设计优化导致部份工作删节造成的同对价调整
22.安装工程量误差造成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争议
23.单价包干计价的临时设施项目费是否可以调整?
24.安装工程量变更导致包干举措项目费调整
25.变更导致的成本超额能够调整协议对价?
26.安装工程护照单争议处理问题
27.分包人成因引起承包人损失的赔偿问题
28.承包人在施工中遇见不利地质条件能够得到损失补偿?
(三)清单计价争端
1.建设安装工程施工协议无效,建设安装工程经完工初验合格的,分包人或承包人恳求参照协议约定支付安装工程对价的,怎么处理?承包人要求另行根据定额对账或则据实对账的,怎么处理?
2.当事人就同注会设安装工程签署的数份施工协议均被认定为无效的,怎么对账?当事人早已基于其中一份协议签署对账单的,能够认定该对账单有效?
3.一方要求再次对账的,怎么处理?
4.固定单价协议履行中,当事人以安装工程发生设计变更为由要求对安装工程对价给予调整的,怎么处理?
5.固定价协议履行过程中,主要建筑材料售价发生重大变化,当事人要求对安装工程对价给予调整的,怎么处理?
6.承包人未完成安装工程施工的,安装工程对价怎样确定?
7.分包人收到完工对账文件后,在协议约定的时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完工对账文件,当事人要求根据开工对账文件进行安装工程对价对账的,实践中怎样适用?哪些状况下不能根据开工对账文件对账安装工程对价?
8.“黑白协议”中怎样对账安装工程对价?
9.非法发包协议、转包协议的实际施工人主张欠付安装工程款的,仲裁主体怎样确定?分包人的责任怎样承当?
10.不具备资质的挂靠施工人主张欠付安装工程款的,怎么处理?挂靠人又将安装工程发包、转包给别人施工,施工人主张欠付安装工程款的怎样处理?
11.分包人主张将其已向合法发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安装工程款给予抵扣的,怎么处理?
12.分包人以安装工程未初验或承包人未移送安装工程完工资料为由婉拒支付安装工程款的怎样处理?
13.欠付安装工程款年息标准怎样确定?
14.分包人与承包人约定以房子折抵安装工程对价的,对该抵债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15.分包人能够以承包人未出具收据作为抵制支付安装工程款的先履行追偿的事由?
16.建设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分包人与承包人进行对账后,欠款能够确认欠付债权?
17.对于承包人提交的安装工程对账书,分包人不予认可且抵制申请安装工程造价鉴别的,怎么确定安装工程对价?
(四)清单协议对价疑难问题
1.当事人约定以行政审计、财政评审作为安装工程款对账根据的怎么处理?
2.审计机关严重超过协议约定的时限未做出审计推论,分包人借此为由拒付安装工程款的,分包人难以举证证明审计机关具备正当理由不能出示审计推论的,当事人能够申请对安装工程造价给予司法鉴别?
3.在双方当事人早已通过对账合同确认了安装工程对账对价并已基本履行完毕的状况下,国家审计机关做出的审计推论或财政评审意见,能够影响双方对账合同的效力?
4.审计机关对分包人的完工预算审计结果对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约定的对账模式的影响?
5.中标协议与另行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对账根据不一致,怎么处理?
6.约定以审计推论作为对账根据,能够变更对账约定?
7.审计机构赶超资质范围出示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能够作为对账根据?
8.招招标完成后,确定了固定价,但签署协议时又改为可调价的所签协议是否有效?此刻备案与不备案是否有不同?
9.建设安装工程对价优先受偿权起算怎样确定?
10.承包人舍弃建设安装工程对价优先受偿权的效力怎么认定?
11.当事人在诉前共同委托鉴别的效力怎么认定?
12.承包方提出对账申请后,分包人单方委托鉴别,后承包方以分包人委托鉴别推论为根据控告要求支付安装工程款的,怎么处理?
13.对账报告早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初审并经双方签字认可,仲裁中一方当事人要求再次鉴别的,怎么处理?
14.当事人对对方递交的鉴别资料未能签署一致意见的,怎么处理?
15.承包人以分包人拖延对账或欠付安装工程款为由婉拒交付安装工程的怎样处理?由此导致的损失怎么承当?
16.施工企业与其成立的项目部负责人签署的有关内部合同,约定减免施工企业对外承当责任的条款,是否具备对外效力?
二、参会对象
建设行政总监部委、工程建设企业(安装工程承包、建筑施工、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招标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中心、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安装工程造价、招标代理等)总总监、总法律顾问、法务经理、总安装工程师、项目管理、市场开发、商务谈判、招标招标、合同管理、成本管理等中中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相关的旁系主管人等。
三、特邀学者
马楠:中建政研学者执委会执委,华中科技大学校长,美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执委会特邀研究员,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新政研究中心特邀学者,美国建设安装工程造价管理商会学者执委会执委。
张正勤:中建政研特邀学者,北京东方环发律师事务所所长,住房城乡建设部新政研究中心特邀学者,美国建设安装工程造价商会学者、上海市安装工程造价管理学者2024年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美国建设安装工程造价商会资深会员。
贾宏俊:中建政研特邀学者,安徽科技学院土木安装工程大学教授,湖南科技学院安装工程造价研究所主任,安装工程建设与管理研究所主任,《建设安装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主要制定人。
刘雷:中建政研学者执委会执委,上海审计学院安装工程管理学校造价管理系副主任、博士。
四、时间和地点
2019年03月14-16日(14晚报到)地点:北京市
2019年04月18-20日(18晚报道)地点:北京市
详细轮训饭店地址会前另行通告。
五、培训成本
2800元/人(成本含会务费、资料费、师资费),吃住统一安排,成本自理。
注:报考单位介绍其他单位,所介绍单位成功参会,则本单位可免大会其间早餐费。
六、报名形式
联系人:张同学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