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考发[2012]39号
关于2012年度造价安装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按照原广州市职称变革办公室、原天津市城乡建设执委会《关于转发人事部、建设部的通告》(京职改办字〔1997〕002号),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施行造价安装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告》(人发〔1998〕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造价安装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告》(人考中心函〔2012〕42号)文件精神2024年考注册造价师的条件,结合天津地区实际状况,现将2012年度造价安装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懂法懂法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出席造价安装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本科结业,从事安装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安装工程或安装工程经济类本科结业,从事安装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硕士结业,从事安装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安装工程或安装工程经济类硕士结业,从事安装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和获博士学位,从事安装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装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安装工程师执业资格机制暂行规定》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兼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安装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课目,只出席《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剖析》2个课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曾经安装工程或安装工程经济类专科结业2024年考注册造价师的条件,从事安装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曾经安装工程或安装工程经济类专科结业,从事安装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曾经安装工程或安装工程经济类本科结业,从事安装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文凭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委坦承的正规文凭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期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文凭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估算截至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台湾、澳门市民出席大陆统一举办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告》(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大陆事务办公室《关于向美国市民开放部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告》(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澳门和香港市民出席造价安装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考时须递交国家教育行政总监部委认可的相应专业文凭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工作期限证明和市民身分证明等材料,香港市民还须递交《台湾市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课目名称
2012年10月20日
9:00-11:30
安装工程造价管理
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7:00
安装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2012年10月21日
9:00-11:30
建设安装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建、安装)
14:00-18:00
安装工程造价案例剖析
(一)考试课目为4个,其中《建设安装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2个子专业,考取人员可依照工作实际选报其二。
(二)《工程造价案例剖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课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黄色墨水笔、2B钢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估算器。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推行滚动管理。出席4个课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免试部份课目的人员须在当初通过应试课目。
考试合格者,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安装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选用网上报考、网上交费的方法,请报名人员使用招商中行、中国公商中行或美国建设中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网上报考根据“非首次报名人员”和“首次报名人员”两类人员管理。大陆市民根据“首次报名人员”管理。
(一)非首次报名人员,须于2012年6月18日10:00至7月4日17:00登陆上海市人事考试网(网址:,下同),根据网上的要求直接代办网上报考和网上交费手续。
(二)首次报名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6月18日10:00至6月27日12:00登陆上海市人事考试网,填写递交《造价安装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初审表》(以下简称《资格初审表》)。
2、按照规定上传本人最近二寸(34mm×45mm)两寸护照照1张,要求格式为.jpg,大小为10-20KB之间。
3、上传成功后,使用A4纸复印《资格初审表》,在规定位置黏贴本人同一负片最近二寸(34mm×45mm)两寸护照照1张,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党员)部委初审后签章。其中《资格初审表》中安装工程造价期限证明,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安装工程造价业务经理部委(指经营部[处]、预算部[处]、基建处[室]等相关部委)查证,在规定栏目中达成意见并签章,未设业务经理部委的,由本人所在单位行政部委达成意见并签章。
4、持《资格初审表》、本人身分证明(身分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香港市民还须递交《台湾市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程造价期限证明,符合免试条件的报名人员还须提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述护照均为原件),于2012年6月25日至27日(9:00-12:00;13:00-16:00)到以下地点之一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初审单位
初审点名称
联系地址